金石之盟
一小时后,我们走出了这家店铺。在运河的边上,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从丝绒盒中拿出来,标准的1克拉,D色,LC净度,标准的圆形切割,总之一切都完美无暇。配上18K白金镶碎钻的指环被徐徐地套上伊的食指。这是我平生买的第一枚钻戒,送给我身边最后一位挚爱的女人。
14K黄金镶红宝石嵌碎钻
真金无垢,宝石坚硬。一枚小小的套环把它们顺理成章地合二为一,就成了纯粹而又牢固的象征。
轻微而又最沉重的承诺
戒指,更精确的称呼应该是指环,一般被认为是属于首饰的范畴,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由于尺寸的限制,戒指很难镶嵌大型的宝石,亦无法承受过于繁复的设计。所以无论视觉和价格上,戒指都很难与硕大和华丽的项链、手镯、耳环匹敌,更不用说夸张的头饰和珠宝手表了。然而,大多数淑女们最珍视和最希望佩戴的,却一定是指环,尤其是婚戒。——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套环,却是最轻微而又最沉重的承诺,最纤细而又最甜蜜的束缚。当然,真金的华丽和恒久,宝石的璀璨和珍稀更是对于未来生活和情感最美好的祝福。
1970年代18K黄金镶王子型切割红宝石嵌碎钻
无疑,指环分很多种类,其中最为瞩目的就是与爱情和婚姻有密切联系的婚戒。但是,与其他任何事物的起源一样,指环在开始时并非是绝对的装饰品,甚至,与爱情无关。最早的来历似乎缘于古希腊神话,那是传说中西元前十一、二世纪到七、八世纪间的故事,而指环居然起源于对一位“盗贼”的惩戒。那位不幸的普罗米修斯的双手、胳膊、肩膀和两条腿都被铁链牢牢地缚在陡峭的高加索悬崖上,起伏的胸脯上还钉着一颗金刚石的钉子。当最终为大英雄赫剌克勒斯解救后,为了平息宙斯的怒气,普罗米修斯的手腕上永远戴着一只铁环,上面连着一块高加索的石片。这样,宙斯就可以夸耀他的仇人仍然被缚在山上。而这只铁环和石片也就成为指环的前身。看来,伟大的普罗米修斯给人类带来的不仅是照亮身躯的火种,还有温暖心灵的戒指。
神话毕竟是神话,美好却未必真实。
14K黄金镶红宝石嵌钻石
神话毕竟是神话,美好却未必真实。但另一种传说相对比较真实,即指环来源于指环印,英文是Signet Ring。这可是有明文记载的,在《圣经》的《创世纪》中有如下的语句:“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戴在约瑟的手上。给他穿上细麻衣,把金链戴在他的颈项上。这俨然是一种任命的仪式,而带印的戒指则是权力的标志。据说,古埃及法老们为了随身携来印章,又不愿成为整日套在手上的负担,就直接把它镶在指环上。指环印上大多铭刻私人图章或护身符,再雕上各类圣物,以期长生不朽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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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在近东的埃及有指环印的遗物,在西方世界也有大量的指环印实物出土,最多的是在地中海一带克里特米诺斯王国(公元前2500~公元前1500年)及伯罗奔尼撒半岛的迈锡尼城(公元前1600~公元前1100年)的遗址中发现的,后者与神话中的古希腊属于同一个时代,这倒又给“普罗米修斯的锁链”增加了不少可信度。有趣的是,出土的指环印大多以金、铜为材质,印面则以反映神话传说的图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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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指环的最早记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句诗让我们首先想到的是男女定情时缓慢划入玉指的婚戒和彼此间深情的凝眸。不少首饰公司也以此宣传戒指是最传统的定情信物和情侣间最坚定的爱情誓言。我发自内心地同意后一种说法,更不愿故意打破前者的美好传言,但实事求是地说,戒指虽然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但刚出现时,戒指并没有特定的意义,也很难与爱情挂上干系。否则,如果是定情必须的信物,在距今至少2500年前卫国邶地民歌《击鼓》中,除去上述的这两句诗歌外,又如何能够没有对于指环的描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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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远远早于《诗经》成书的周代,在距今4000年到6000年的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的墓葬中已发掘出骨指环,有的上面还嵌有绿松石。而这一时代正好同期的古埃及也有指环遗物出土,可见迄今最早的指环是出现在东方古文明,而不是西方。与古代埃及和希腊文化同样,在中国古代,指环首先应该是男子的用品,但并非代表权势和身份的印鉴,而是拉弓射箭的辅助工具。清代的扳指可谓鼎鼎大名,但很少人知道它的古称“韘”。即《诗经》所云“芜兰之支,童子佩韘”之韘,上古用象骨或其它兽骨做成,著于右手大拇指,用以钩弦。毫无疑问,在远古时代,引弦挽弓者大多是男子。然而韘早见于妇好墓,她不仅是殷王之妾,还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和最伟大的女将军。出土的那件玉韘,应该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玉质扣弦器,其外形一端平齐,一端斜口,可大套入大拇指。这说明军事用途的指环在距今4000年左右的殷商时期,已开始制作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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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指环如何成为女子的装饰品,中外的说法也不尽相同。追溯古埃及和古希腊文化,指环印首先是统治者权利的象征及授权的信符,日子久了,先推及为男士效仿时髦的奢侈物件,再改良为女子装扮美丽的指上饰品。关于中国女子带指环的最早记载,可以在西汉刘向的《五经要义》中查到:“古者后妃群妾礼御于君所。女史书曰授其环以进退之。有娠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著以银环进之”。可见中国最早戴戒指的后妃们,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被“临幸”时,皆以金环套指“退避”君王,其他时候则用银环套指表示“逢迎”。许多学者都以此作为中国古代戒指出现的最初含义。但是这点却非常可疑,因为戒指男女都戴。《后汉书》云:“孙程等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可见戒指不仅仅是后妃专用,还可被视为宝物并用于奖赏。在西方,据布兰奇.佩尼的《世界服装史》,在罗马帝国时期,金戒指“一变而为国家荣誉的象征,作为献给作战有功的官员的一种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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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用品到装饰品的转变
以后就容易了很多,指环一旦从专用品变成装饰品,就立即在社会各个阶层普及起来。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可见,戒指这个名词在明代已经固定下来,并且成为世俗妇女之装饰和避忌用品。戒指的象征意义也从传统的权势、完整、力量和保护延伸为忠诚、贞节、约誓和延续,从“戒”字就可以看到很明显的禁戒之意。现代一种说法是定情双方戴上戒指后,双方就互为所属,旁人应该避免男女间的企图,因为“戒指”也有“戒除他人染指”的意思。虽然这个诠释略有小家子气,但也并非空穴来风,而戒指也顺理成章地称为爱情和婚姻的信物,而这种说法和风气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各地,倒是惊人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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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人将戴戒指的做法,发展成结婚要由新郎给新娘戴珍贵的金、银或是钻石戒指的习俗。这原因也很有趣,古埃及人认为,手指的血管同心脏直接相连,此看法同中国的俗语“十指连心”不谋而合。他们相信,在新娘的手指上戴个贵重无比的戒指,可以拴住新娘的芳心。妻子会永远跟随丈夫,相亲相爱直至百年,夫妇定可白头偕老。
1970年代14K镶暹罗红宝石嵌36粒钻石
第一次在公开场合佩戴订婚戒指是在宣布订婚的那一天。在美国,它应该戴在左手无名指上。而在有些国家,它戴在右手上。在结婚典礼上,它被摘下来,然后很快换上结婚戒指。结婚戒指可以和订婚戒指一起选购。如果不是这样,则可以在订婚期间选购。婚礼前不久,习惯而有效的作法是,新郎在选购结婚戒指时和新娘一起去。既然她期望戴这枚戒指已经很久了,她就应当被允许去挑选自己喜欢的样式。没有什么戒指比纯黄金或白金环型戒指更有品味了。如果新郎也想收到戒指,新娘就会配合她的那个而买简单的略微宽一点的黄金戒指,或是他喜欢而她又承受得了的。男人应该象女人一样将戒指戴在左手第四指上。订婚戒指与结婚戒指有所不同:订婚戒指上多镶嵌宝石等饰物,而且是没有缝隙的指环,其寓意是双方的爱情纯洁无瑕,使他人无缝可钻。订婚戒指上不准刻有任何字;结婚戒指上可以镌刻男女双方的姓氏和其缩写以及日期。或者刻上新郎选择的,表达他情感的话.
1950年代14K黄金镶红宝嵌水晶
在这个约定俗成的结婚习俗中,“订婚戒指Engagement Ring ”与“结婚戒指Wedding Ring ”还是有区别的。 通常,“订婚戒指Engagement Ring ”就像图片中那样,以钻石为主角,或者以其它宝石搭配,拥有着各式各样的花俏设计等等。 通常,“订婚戒指Engagement Ring ”,以钻石为主角,或者以其它宝石搭配,拥有着各式各样的花俏设计等等。 发现,在这瑞安特卫普城市中很多的商店,都是销售这种美美设计的“钻石戒指”为主。 然而,“结婚戒指Wedding Ring”就朴素多了,几乎没有什么太多的样式设计,甚至很多都只是一个“ 箍 ”圈住而已,戒指表面还有特别光亮圆滑的那种,没有任何缝隙,代表无缝可钻,一看就觉得“俗到最高点”。但是,在婚姻上,却是这个“俗到最高点”在护卫着婚姻的神圣。
14K黄金镶1.5克拉紫鲤灰石嵌碎钻
关于戴戒指的含义,自古以来戒指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因此它的戴法很有讲究。历来流传着好几个版本的解释,按照我国的习惯,订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结婚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若是未婚姑娘,应戴在右手的中指或无名指,否则,就会令许多追求者望而却步了。而另外一些带法的含义说法是:戴在拇指上表示追求对方,戴在食指上表示渴望爱情,戴中指表示已经订婚,戴在无名指上表示已经结婚,而戴在小指上就表示单身或离婚了。在国外,不戴戒指也表示“名花还无主,你可以追我”。 有人用更简单的“追、求、订、婚、离”五个字说明将戒指分别戴在5个手指上的含义和暗示。而现代人已经不太拘泥于这套规矩,只要自己喜欢,戴在哪个手指都无所谓。
述说你我的戒指情缘
与其把戒指当成限制对方部分自由的束缚,我更倾向于这个小小的金属环是两情相悦的承诺。西方人认为婚戒的概念是他们最先带入婚姻的,最普遍的一种观点是,在公元9世纪罗马教皇尼古拉一世的名言“戒指是结婚的证明”奠基了关于结婚戒指的最古老的历史。学者们认为,最早交换结婚戒指的记载出现于11世纪M-缪尔所著的《罗马结婚戒指的起源》中:“在那里,新郎把金戒指送给新娘,新娘则用铁戒指交换。” 民间的说法是世界上第一个把戒指用作订婚信物的人是奥地利王麦士米尼。1477年,他专门打造了一枚珍贵的钻石戒指,送给已经另有婚约的玛丽公主,使其改变初衷,投怀入抱。最终二者幸福地结合了,而以钻石戒指作为订婚信物,便成为西方人士的一种传统。然而,即使在这一点上,中国似乎也早于西方,《南史 后妃传》中就有“帝赠金指环,纳为贵妃”的记载,那可是在1500年以前发生的历史事件。
荷兰1克拉钻戒D色VS1
遗憾的是,从上个世纪下半页至今,戒指在国人的婚姻中,似乎并未得到相应的重视。我未见过自己的祖父母戴过任何婚戒,而看到更多的是祖母在上个世纪70年代缝缝补补时指上的顶针。我也未见父母有任何婚戒,虽然爱美的母亲在90年代后开始为自己选购最小的钻戒。我更未见自己的哥嫂戴过任何婚戒,虽然我记得1984年他们的婚礼时,嫂子指上曾经闪耀着窄窄的足金指环,而欣慰的是在上个月我半强迫地让大哥在我们的首饰堆里挑出一个两心相对、黄白金合著的古董钻石婚戒,而那时他们已经结婚24年了。而且,他们23岁的女儿也在美国西雅图登记结婚。虽然传来的消息是新郎并未在婚礼上把婚戒戴到我侄女指上,但一贯性急的我并未暴怒,因为新郎的哥哥是华盛顿州最专业的戒指制作人之一,那个独特的想要套住东方新娘的指环正在绞尽脑汁的设计中。
14K黄金镶蓝宝石嵌碎钻戒指及耳环
老派的男人的婚戒缘
其实,最为不堪的是我自己了。失败的两次婚姻和逝去的无数女友或者带走了我的青春和单纯,或者带走了我的热情和梦想,又或者带走了我的思念和内疚。当然,她们带走的还有我的房产和金钱,名表与宝刀。但我并不埋怨和后悔,唯一遗憾的是在两情相悦时我竟然没有认认真真地送给她们一个真正的信物,无论是镶着七彩宝石的定情戒,嵌着完美钻石的定婚戒还是朴实无华的黄金指环。也许有人会问:戒指,不过就是一个装饰品罢了,这个形式重要吗?确实,作为一个略嫌老派的男人,我深感自己答案的无力。因为我也曾经有过同样的疑问和不屑,我甚至做的更加彻底,在过去的两次婚姻中都未办过任何简单的仪式。
当时光日渐老去的时刻,我的神经迟钝和敏感,我的心却坚强而易碎。终于有一天,在去阿姆斯特丹古董街寻觅宝刀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间钻石老店。在橱窗外随意张望的刹那,我被钻石的光芒撩动了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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