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商场开展“迎新年 置新家到红星美凯龙()买家具、建材 成交后 满3000元返1000元现金”活动,您只要在天津红星美凯龙两店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并付齐全款满3000元即可获得1000元现金返还。
1.活动时间: 2008年12月27日、28日,共计2天。
2.活动期内,顾客在天津红星美凯龙两店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并付齐全款,满3000元即可获得1000元的现金返还,消费3000元以上,按3:1的比例返还现金(例:顾客购物3300元,成交后可获得折扣现金1100元;顾客购物6000元,成交后可获得折扣现金2000元,返现金额若出现角分,四舍五入计算,最终精确到元)。
3.活动期内,顾客在天津红星美凯龙两店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不足3000元不能获得现金返还。
4.活动期内,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所获得的折扣现金返还最高限额为5000元。
5.在本商场购物,消费者必须持销货凭证由厂家营业员陪同到楼层收银台审核、交款,并到总服务台加盖售后服务章参加活动(家具、建材须交全款)。
6.活动期间顾客如果交纳的是购物定金,在货款交齐后享受此活动, 超过活动期后货款仍未交齐将不再享受此活动政策。
7.顾客在活动前购物并交纳定金,在活动期间交纳购物余款的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8.顾客如果使用的是支票,其款项必须在活动期内到账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9.参加本次活动的消费者须在活动日期内携带相关凭证办理现金返还手续,活动结束后不予受理现金返还。
10.如出现参加本次活动的消费者退换货的情况,消费者需先退还相应折扣的优惠现金,然后办理退换货手续。
11.在本商场所购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商品,同期价格如高出其它同类市场(特卖品除外),一经确认,差价部分三倍返还给消费者。
12.参加本活动的顾客不能再参加天津红星美凯龙同期推出的其它促销活动。
13.参与本次活动的消费者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