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局就2009年度鳗鲡苗种专项捕捞、收购、运输等管理工作作了部署。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鳗鲡资源,促进鳗鲡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09年我省缩短了鳗鲡苗种采捕时间,由原来每年的12月16日至翌年3月15日,调整为每年1月16日至3月15日。同时,鳗鲡苗种的捕捞实行总量控制,明年鳗鲡苗种专项捕捞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在1万本以内。
据介绍,鳗鲡苗种的捕捞、收购、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实行持证制度。届时,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海上巡逻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捕捞和挤占航道等违法行为;加强收购、运输环节检查,重点打击不按核准数量、品种进行收购和运输行为。
据了解,明年将继续免征进出省鳗鲡苗种检验费,为广大鳗农群众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