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四季度新增千亿元投资中安排了30亿元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其中安排给广西16034万元。2008年,我区共获得中央农村沼气建设资金31596万元。
目前,关于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已分解落实到位。自治区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肖超介绍,中央出台的十项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名列第二,农村沼气建设又位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会对我区沼气发展面临的成本提高、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低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起到积极的改善作用。中央新增的16034万元农村沼气建设投资,将在全区82个县(市、区)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81873户;在全区13个县推广养殖小区模式的大型沼气池、在6个县推广联户沼气工程31个;在全区83个县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1900个。所有项目计划于2009年3月底完成。■ 记者 吕 欣 通讯员 蒋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