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该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步伐。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工作机制。资源整合各级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配套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快工作进度。由牵头处(科)室负责,采取相关业务部门集中会审、多点平行组织审查等办法,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避免了单一审查、业务部门按序轮流审查的方式方法。
二、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一是加快矿区范围划定和储量评审。二是加快立项审批和设计审查。三是合并审批事项。福建煤监局、省经贸委和省国土资源厅共用一个开采设计,共同组织专家进行开采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现场审查一并进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的安全现状评价由安全验收评价代替;综合竣工验收和生产许可证颁证现场审查一并进行。
三、明确工作流程,加强指导服务。进一步明确并简化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总体工作流程,并制版上墙,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按程序办理。各职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指导与服务。为降低退件率,各级职能部门加强了申报程序的初审工作,指导企业按规定提供和完善各项报件。
四、加快整合步伐,明确工作进度。目前全省共有55个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其中完成立项备案批复35个、正进行设计审查8个、已开工建设1个,另20个整合项目正在立项备案申请中。近期,各产煤设区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整合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整合主体矿井抓紧立项和备案工作,成熟一个及时上报备案一个,防止最后规定时限临近时项目扎堆、应接不暇。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防违规生产。各级职能部门加强了资源整合项目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严防建设项目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超层越界、建设期擅自组织生产、未按设计施工的煤矿,则依法实施停产(建)整顿,对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同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资源整合项目的联合试运转和相关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