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近日,江苏省宿迁市设立2000万元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专项资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人事局、科学技术局联合制定出台《宿迁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市领军人才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三年内面向海内外引进培育100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专项资金,应主要用于引进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团队在创业创新中的科研课题研究、改善科研条件和个人补助等。受资助的领军人才或团队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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