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禁止传销“打、防、控”工作机制,全国各地工商机关在严厉打击传销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影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形式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形成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传销本质及危害的认识。
河北省15万名打击传销志愿者通过张贴标语、发放材料等形式,积极配合各级打传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湖北省工商局在全省推行打击传销志愿者制度,通过志愿者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示3784次。黑龙江省各级工商机关发布警示、提示19次,制作禁止传销宣传年历,提醒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
陕西省工商局制作发放了70多万个(副)印有宣传传销危害和打击传销政策的手提袋、纸杯、扑克牌等物品。浙江省工商局开展了“致传销人员一封信、编制一副扑克牌、编印一本法律手册、开展一次禁止传销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宣传工作。山西省工商局将每年的11月1日定为全省打击传销宣传日,多次在大专院校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开展“防止传销进农村”宣传活动,并在火车站、大型商场、交通路口、居民住宅小区等地悬挂大型禁止传销宣传牌和警示传销危害的标语。
四川省工商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张贴和发放打击传销宣传画和宣传卡,在成绵、成南、成渝三条高速路上设置了3块内容为“遵守法规 拒绝传销促进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公益广告牌,在《四川法制报》刊登了11期《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知识问答》,专门发出《关于进一步重视做好地震灾区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地震受灾地区工商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传销的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宣传月期间,全区悬挂宣传横幅552条,张贴宣传画11410张、标语152条,发放宣传传单2568份,累计广播宣传189小时。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开展了“拒绝传销、从我做起,共建无传销社区”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青海省工商局以西宁、海东、海西、格尔木等市州为重点区域,开展了“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保奥运”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6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700余人次。上海市工商局共张贴宣传画报3000张,发放宣传画5000份。海南省工商局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的形式营造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吉林省工商局发放宣传材料10余万份,受理咨询22800余人次。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凯里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向手机用户发出禁止传销相关知识短信20余万条。云南省临沧市工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防传、拒传、打传”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彝文版等各类打击传销手册580份。广东省云浮市工商局与团市委联合开展“工商法律法规进万家”活动,采取法律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形式,大力宣传禁止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河南省平顶山市工商局联合公安机关召开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群众发出《打击传销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700余份。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公安机关针对学生、少数民族、农民工等群体,在全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共设立咨询点110个,张贴宣传画1.8万张,发放宣传材料6万份,发放打击传销公开信、联系卡2.5万封(张)。福建省泰宁市工商局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针对部分群众被骗外出从事传销活动的情况,会同公安机关和乡(镇)政府,组织村干部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曾经被骗外出从事传销活动的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回访,防止其再次从事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