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去年对1795名领导干部(含省本级24名)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管理不规范和损失浪费金额共计352.71亿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金额2.98亿元、应负主管责任金额349.73亿元;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10人。
2008年,我省突出审计重点,把全部财政性资金收支规模和结构、管理控制以及支出绩效纳入审计。同时,扩大任中审计,全省完成任中审计项目占全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总数的31.68%,达到了年初省政府下达的30%的目标。审计领域得到拓展,为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我省集中组织了对南京林业大学等7所高校校(院)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了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徐州市局建立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督促整改机制,并通过五部门联网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宿迁市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的做法,得到了社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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