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网站公告,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航空公司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航空公司经批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一个年度内抵减不完的营业税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退还给航空公司。
免征燃油附加费营业税在市场预期之中
12月9日,民航局出台十项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行业平稳较快发展。其中第五条“落实国家财经政策,增强企业运营能力”指出:返还国内航空公司缴纳的2008年下半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免征2009年上半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计约40亿元;落实国家已经确定的对部分航空公司注资、免征燃油附加营业税、国际及港澳航班使用国产航油增值税返还等相关政策;在免收部分机场飞行校验费的基础上,对于部分中小机场2009年免收的航空公司起降费予以补偿。
民航局在12月9日仅指出落实国家关于免征燃油附加费营业税的财经政策,但并没有指出减免燃油附加费营业税的期限。此次,财政部明确免征燃油附加费营业税的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减免燃油附加费营业税已在市场预期之中,免税期限略微超出了市场的预期,此前市场普遍预测免税期限为2008年和2009年。
免征燃油附加费营业税影响有限,09年免税远远小于08年..国家发改委12月18日宣布,2008年12月19日起,我国航空煤油出厂价由7450元/吨下调为5050元/吨,下调2400元/吨,下调幅度为32%。
国家发改委12月19日宣布,2008年12月25日起,800公里(含)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50元降低到40元,下调幅度为73.3%,800公里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80元降低到20元,下调幅度为75%。
国际原油价格的低位徘徊和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大幅下调将带动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下调,因此,按目前燃油附加费标准静态测算,2009年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的收取金额将远远小于2008年,因此,2009年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营业税的减免金额也将远远小于2008年。
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在40美元上下振荡,我国成品油改革之后,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还有下调空间,因此,航空燃油附加费也有下调空间。
如果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继续下调,不排除取消航空燃油附加费的可能,因而航空公司就不能享受免征燃油附加费营业税带来的收益
期待减免政策进一步出台
我们预测,2008年中国航空运输业(航空公司)将出现有史以来的巨亏,亏损金额很有可能超过250亿元,其中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亏损有可能超过150亿元。我们预测,2009年中国航空运输业依然面临供大于求、客座率下降和票价下滑的困境。
2003年非典期间,国家同时减免了航空公司2003年5-9月的营业税和民航基础建设基金。我们认为,为挽救我国风雨飘摇的航空运输业,国家有可能出台减免营业税和延长免征民航基础建设基金的时间等利好政策。
风险提示
此次税收减免虽然对航空公司形成利好,但力度有限,杯水车薪,既不能改变2008年我国航空运输业巨额亏损的局面,也不能改变2009年我国航空运输业需求下滑的局面。
我国上市航空公司的估值比全球其他上市航空公司的估值要高很多,同时我国航空公司A股和H股的差价依然较大,我们提示全行业亏损的风险,同时提示在亏损状态下我国上市航空公司PE和PB进一步上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