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实行的资源定价机制已经严重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没有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失等完全成本,国内与国际不同资源比价关系严重不对称,而且目前的资源定价机制人为地割裂了成本传导机制,会导致资源的低效和过度利用,不利于节能减排和结构升级,是造成目前我国许多体制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罪魁祸首,亟需改革。
一、初级资源价格市场化与产成品价格管制人为地割裂了成本传导机制
目前我国大部分初级资源产品,如石油、煤炭、铁矿石等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已经非常高,其价格甚至基本与国际接轨;而以这些初级资源为原材料的产成品,如成品油、电力、供热等由于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其价格是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的。最近几年,受世界经济持续增长、全球流动性过剩、美元贬值、利率下降、部分农产品主产国减产、发展中国家对于大宗商品需求不断上升及生物燃料产业对粮食需求大幅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国际市场石油、铁矿石、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而目前我国许多大宗商品越来越依赖国际市场,进口依存度不断提高,国内初级资源价格也节节上涨。但受制于价格管制,下游产成品企业并不能完全将上涨的原材料成本顺延到下一产业链或消费者,如煤炭价格基本市场化,而电力价格改革却滞后,造成了“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矛盾;原油市场价格与成品油市场价格改革不同步,造成了成品油价格倒挂的现象。
目前实行的资源定价机制早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新的定价机制又迟迟未能出台。1998年6月3日,有关部门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从2001年11月份起,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方式进行改革,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再调整零售中准价。一开始,这一制度尚能得到遵守,但后来则流于形式,先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跟涨不跟跌,后是出于抑制通货膨胀的需要,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跟随国际市场上涨。最近10年时间,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从最低每桶不足10美元涨至最高每桶147美元,最高上涨13倍;相比之下,10年前国内93号汽油每升不过2元多人民币,而前一段时间93号汽油价格最高也就是6元多人民币,10年来的上涨幅度只不过在2倍左右。
二、资源价格没有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失等完全成本
我国资源基本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价格水平偏低,只反映了资源开发、运输成本,而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及环境损失的外部程度,没有反映生态环境破坏修复成本、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替代资源开发、企业退出、转产等完全成本。追根究底,其根源在于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缺失。从资源价值构成来看,无论是替代资源开发成本,还是环境损失补偿,都是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自发实现的。受资源财税制度不合理和环保制度不健全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远未充分体现在资源价格中,从而资源勘探投入成本、接替性再生资源开发成本以及生态环境损失成本不能从资源性产品的销售收入中得到合理补偿。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缺失,是导致我国资源与环境约束日趋严重的根本症结,且集中地反映在我国资源型城市过快走向“矿竭城衰”和可持续发展压力日趋突出上。像辽宁阜新等一批资源型城市自建国前后开发建城,不足几十年就资源枯竭,这与西方资源城市从兴到衰延续一二百年形成了强烈反差。
三、国内与国际不同资源比价关系严重不对称
从国际比较看,不仅我国资源价格普遍低于国际市场,而且在结构上存在着国内与国际资源比价关系的严重不对称。各种能源产品基本上提供相似的功能,比如说都是热值,如果按热值折算的话,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比价关系,相应有一个能源产品价格的比价关系,国际通用的按热值计算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比价关系,大致为1∶1.5∶1.35,而我国实际大致为1∶4∶3,与其他能源价格相比,煤价偏低,这样就抑制了一些清洁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另外,国际上天然气与原油按热值计算比价平均为1.05∶1,而我国约为0.4∶1,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的石油价格相比严重偏低。资源比价关系不合理,使得很多国内资源企业不顾国内严峻的资源供求形势和中央的宏观调控意图,或明或暗地出口资源套取国内外市场价差,导致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资源产出效率低,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四、财税政策没能与资源定价机制形成有效配套
资源行业的财税政策还不能与定价机制有效配套,充分反映资源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进而有效地平衡国家和资源地区、国家和企业以及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比如,国内的石油开采成本平均不到20美元一桶,按照目前的石油资源税水平,一吨也就是20多元人民币,调整之后也就是不到30元人民币,政府拿到的资源税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国外,美国的资源税水平是33.3%,俄罗斯的资源税水平在60%-70%,我国资源税还不到德国、法国这些低税率国家的三十分之一。另外,我们目前的资源税征收办法还是集中存量,与每桶石油卖100美元还是1000美元没有关系,这样就造成了我国石油上游开采行业的利润很高,而下游则承受很高的成本压力,国家也没有拿到应得的份额。再看下游销售环节,最突出的问题也是一个财税政策的问题,燃油税讨论了十多年的时间才得以出台。所以要理顺资源产品的价格体系,价格形成机制和财税政策要同时考虑,形成有效配套,共同促进改革目标的实现。
五、目前的资源定价机制会导致资源的低效和过度利用,不利于节能减排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建立在高耗能、高投入、低效率的发展模式之上的,资源粗放式开采与资源短缺的现实形成极大反差,这也鼓励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繁荣,最终形成环保问题,造成资源供应紧张,并因中国制造的成本价格扭曲而表现为汇率低估。由于我国资源价格较低且市场化程度不高,价格机制无法调节资源的生产和消费行为,导致了资源的低效和过度利用。在一个物价整体上涨的环境里,能源价格管制造成能源相对便宜,必然促使消费者增加能源消费,甚至可能用能源去替代其他价格已经上涨的商品,放大能源需求增长。低价能源为高耗能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利润空间,造成低效和不合理的能源消费,如2006年我国GDP总量占世界的比重约为5.5%,能源消耗却占世界的15%。在强劲的能源需求面前,行政手段对控制高耗能行为无能为力,只要能源价格不涨,企业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兴趣就不大,节能减排就没有动力。目前的煤电价格联动方式也没有考虑节能减排的成本,节能减排是有成本的,特别是脱硫的问题。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从高耗能向低耗能转变,必须改革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使资源价格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否则,节能减排将成为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