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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相关最新进口关税调整详情

类别:时间: 2009-01-21

来源:南充市府

  总署公告2008年第98号,自2009年1月1日起PVC相关产品进口关税调整如下:

  

税则号
商品名称
最惠国
税率(%)
暂定关税(%)
协定税率(%)
亚太
东盟
智利
巴基斯坦
新加坡
新西兰
香港
澳门
29012100
乙烯
2
0
0
0
0
0.5
0
29031500
1,2-二氯乙烷(ISO)
5.5
1
0
3.3
29032100
氯乙烯
5.5
1
3.9
0
0
1.4
3.3
39041010
聚氯乙烯糊树脂
6.5
6
5
3.9
6
0
4.6
39041090
其他初级形状的纯聚氯乙烯
6.5
6
5
3.9
6
0
4.6
39042100
初级形状未塑化的聚氯乙烯
6.5
5
0
5.8
5
4.6
0
39042200
初级形状已塑化的聚氯乙烯
6.5
5
3.9
0
4.6
0
 

  亚太包括: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 东盟包括:文莱、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不包括柬埔寨和老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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