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昨日出台有关意见,要求全省各社会团体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减负。
减免会费,放宽年检。鼓励行业协会、相关社团在自愿的前提下减半收取企业会员一年会费或对困难企业会员免收一年会费,对实行减免会费的社会团体,适度放宽2009年度年检条件。
专项治理,严禁违规。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防止以不当方式发展会员、摊派收费、搭车收费、搞指定服务强行收费等违规行为;严禁社会团体擅自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以及对企业进行排名等活动,对借机向企业收费或变相收费的将坚决予以查处。
发挥作用,支持发展。要求经济类、科技类等有关社团主动帮助企业牵线搭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反映企业的有关意见和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