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贻伙) “从工作报告中,我注意到省检察院去年通过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引导,以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务督察,特别是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执法公信力得以提升,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明显下降,群众对检察干警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举报以及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明显下降。”1月16日,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向该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工作一结束,列席大会的安徽省政协常委高雪松就向记者谈起了她的印象。
据了解,安徽省检察院着眼于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将2008年确定为“规范化建设年”。到去年底,已经清理规章制度166项,其中修订43项、创新47项、坚持55项、废止21项,从而形成了涵盖各项检察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流程、质量标准、业务考评的制度体系。与此同时,该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清理职务犯罪积案专项工作、职务犯罪不起诉和撤案案件集中复查活动等,认真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