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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江苏口岸焦炭出口迅速回落 焦炭行业面临全面亏损亟待关注

类别:时间: 2009-02-01

  据海关统计,今年1-10月江苏口岸累计出口焦炭221.3万吨,价值10.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分别增长11%和1.9倍;出口平均价格为494.5美元/吨,上涨1.6倍。其出口主要特点有:

  一、10月当月出口量迅速回落,出口均价增势趋缓。继8、9月份焦炭出口大幅反弹之后,10月份江苏口岸焦炭出口迅速回落,当月出口量仅8.8万吨,同比下降62.3%,环比下降72.8%。当月出口均价达626.4美元/吨,同比增长1.7倍,环比下降1.4%(下图)。

二、全部为一般贸易出口。

  三、主要出口至美国、日本和巴西。1-10月江苏口岸对美国和巴西分别出口焦炭77.7万吨和41万吨,分别增长80.9%和31.8%;同期江苏口岸对日本出口焦炭47.7万吨,下降13.3%。三者合计出口占江苏口岸焦炭出口总量的75.2%。

  四、主要为私营企业出口,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倍增。1-10月江苏口岸私营企业出口焦炭118.2万吨,增长21.3%,占江苏口岸焦炭出口总量的53.4%。同期江苏口岸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焦炭28.4万吨,增长1.1倍。

  10月份江苏口岸焦炭出口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有

  一、国际市场需求不旺。由于制造业、房地产等主要用钢行业需求大幅萎缩,近期国际钢铁产量大幅下降。据国际钢铁协会(WSA)最新统计数据显示,9月份全球66个主要产钢国和地区粗钢产量为1.084亿吨,较去年9月份同比下降3.2%,较今年8月份环比下降3.7%[1];进入10月份后,各国钢厂的减产力度继续加大,仅安赛乐米塔尔公司就在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美国、欧洲等地减产10%~20%[2]。全球性的钢厂“限产保价”潮,导致国际市场对焦炭的需求大幅减少,造成焦炭出口迅速回落。

  二、出口暂定税率大幅上调。继今年年初国家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15%上调至25%以后,8月20日起,再次将出口暂定税率由25%上调至40%。受此影响,焦炭出口开始大幅回落。

  受国内外焦炭需求大幅下降的影响,国内焦化企业面临着上、下游的双重打压。自今年7月以来,焦炭价格持续下跌,而炼焦煤价格却依然保持高位运行。据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10月23日调查显示,目前炼焦成本高于焦炭售价,炼焦亏损已达200元至400元/吨左右。

  对此,海关统计人员建议:一是密切关注调控政策实施后的国际国内焦炭市场行情变化,适时对焦化企业进行一定政策扶持。二是继续加大对焦炭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切实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加快结构调整,继续对焦炭产业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维护焦化出口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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