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新疆口岸出口焦炭及半焦炭(以下简称焦炭)24.6万吨,去年同期相比(下同)下降8.6%;价值6980.8万美元,增长92.6%;平均价格283.9美元/吨,增长1.1倍。11月当月,新疆口岸出口焦炭平均价格338.5美元/吨,环比下降19.5%。主要特点有:
一、11月当月出口均价高位回落。新疆口岸焦炭出口平均价格在9月创出新高达到427.9美元/吨后,开始回落。11月当月,平均价格为338.5美元/吨,同比上涨1.2倍,环比下降19.5%。月度均价一改单边上扬态势,高位回落。
二、贸易方式单一。今年1-11月,新疆口岸仅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
三、哈萨克斯坦为主要贸易国。今年1-11月,新疆口岸出口哈萨克斯坦焦炭24万吨,同比下降9.7%,占出口总量的97.6%。
四、私人企业成为出口主力。今年1-11个月,新疆口岸私人企业出口焦炭21.4万吨,同比下降8.8%,占出口总量的87%。同期,国有企业出口3.2万吨,下降7%。
值得关注的是,受全球经济低迷影响,焦炭的需求骤减,焦炭市场价格快速回落,已经出现价格和成本倒挂。11月中旬山西焦炭集团、山西焦化集团等山西8家焦化企业与邯钢等华北地区7家钢铁企业召开市场分析协调会,商定了11月份国内焦炭指导价,暂定为每吨1600元。这是我国首次由焦炭和钢铁两大行业共同协商制定的焦炭价格指导价。焦炭行业严重亏损的局面仍难以挽回。
为此建议:继续加强对焦炭产业的宏观调控,优化产业组织和布局;继续加大对焦炭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加快结构调整;适时对焦炭出口暂定税率下调,刺激出口,缓解国内产能过剩压力;焦化企业继续坚持限产减产的保价政策,保证焦炭出口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