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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突出汾阳市受到上级政府表彰

类别:时间: 2009-02-05

  2009年新年刚过,从山西吕梁市质监局传来喜讯,吕梁市政府奖励汾阳市政府50万元,以表彰他们在对吕梁首个地理标志产品———汾州核桃实施保护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在吕梁有2000多年栽培历史的汾州核桃,以个大、壳薄、肉厚、取仁容易、出仁率高、清脆可口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备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征。2006年12月,汾阳市质监局着手调查汾州核桃的知名度、产品特色、种植面积、市场销售、地域特征、人文历史等情况。2007年5月,汾阳市政府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对汾州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2008年9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公告,宣布汾州核桃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吕梁市有关部门表示,汾州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有利于保护汾州核桃的传统特色和品质声誉,有利于弘扬汾州核桃文化,有利于促使汾州核桃的加工销售步入标准化管理轨道,也为吕梁品牌形象提高、吕梁经济发展、吕梁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吕梁市政府这次重奖提高了企业重视质量、争创名牌的积极性,提高了县级政府品牌意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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