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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做好重点零售企业旬报工作的通知

类别:时间: 2009-02-06

来源:市场运行管理处

  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做好重点零售企业旬报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9〕37号

  各相关市县(区)商务局,相关企业:

  为加强“两会”期间市场运行监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根据商务部《关于请做好重点零售企业销售旬报工作的函》(市运函[2009]18号)要求,选取我省10家重点流通监测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2),于2月1日启动企业销售旬报制度。要求各相关市县(区)商务局切实指导、督促企业做好报表报送工作,各相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报送报表。

  联系人:李学锋、金晶

  联系电话:65330249、65307393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请做好重点零售企业销售旬报工作的函》(市运函[2009]18号)

  2.启动重点零售企业销售旬报企业名单

  二OO九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商业 零售 旬报 通知

  抄送: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商务局,美兰区、秀英区、龙华区、

  琼山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海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9年2月5日印发

  附件2:

  启动重点零售企业销售旬报企业名单

  1、海南生生百货商场

  2、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

  3、海南佳心百货有限公司

  4、海南大同货仓商场有限公司

  5、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6、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

  7、海南明珠广场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8、三亚夏日百货有限公司

  9、三亚一方百货广场商贸有限公司

  10、琼海市超群实业有限公司超群时代商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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