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渔业、执法机构克服人员少、经费短缺等种种困难,为开拓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水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先后编印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汇编、各种宣传提纲20万份,野生动物图表画册3千多套散发给酒家、饭店、宾馆、农贸市场的业主及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各级渔政部门不定期地组织执法人员或联合林业、环保、工商等部门对酒家、宾馆和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案件,查获大鲵100多只,花鳗鲡500多公斤,文昌鱼1.7公斤,省级保护动物中国鲎10000多对及国际濒危物种鲟鱼800多尾等;
——省总队指导各地拯救、放流、处理了闯网、搁浅、误捕及其他部门送交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白海豚25只、中华鲟20只,二级保护动物大鲵70多只、鲸豚100多只、海龟、海豹、玳瑁、文昌鱼及陆龟100多只等;
——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并先后建立了厦门文昌鱼市级自然保护区、厦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宁德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和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等,加强对中华白海豚为代表的海洋哺乳动物的保护。
据有关资料,我省拥有中华白海豚、中华鲟、鼋、鹦鹉螺、红珊瑚等6种的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宽吻海豚、斑海豹、文昌鱼花鳗鲡等30种的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还有中国鲎、龙虾、香鱼、大竹蛏等19种的省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目前,我省实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的部门主要是省海洋与渔业局、中国渔政福建总队及各市、县(区)的支、大队。此外,石狮黄金海岸海底世界省水生野生动物闽南救护中心和厦门海底世界救护站因具备较为专业的水生野生动物饲养和救治能力,也经常参与到水生野生动物的接受、救护和放生工作。在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这些部门和单位共同构筑起了一道较为完备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网络。
随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我省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正逐步走上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