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行业 > 文章页
上海警方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防范打击传销与制售假人民币犯罪

类别:时间: 2009-02-09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识假防骗能力,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上海警方2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假人民币犯罪宣传咨询日”活动。

  上午10时,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杨浦分局共同于杨浦五角场地区的万达下沉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全市19个分、县局经侦支(大)队在本辖区城市广场、大型商业机构、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假人民币犯罪的防范宣传活动。来自全市经侦部门200余名一线资深办案民警,以及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咨询人员共同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制售假人民币等经济犯罪活动猖獗,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从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情况来看,非法集资、传销、制售假人民币等经济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金额巨大,涉及面广。尤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涉案金额少则数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直至上亿元;二是手法多样、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有的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名目进行“联营入股返利”、租养、代养、托管、代管,有的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经营权等为名的“购后返租”,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三是本市假币犯罪主要以出售、购买、持有、使用假币犯罪为主,犯罪分子从陆路、水路等渠道将假币从外省市流入本市,层层出售给本市不法分子或贪图小利的街头摊贩等。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低风险高回报的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假名连锁、流动促销等诱惑发展下线;要提高识别、防范假人民币的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分子以调包等形式将假人民币调换手中的真人民币。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此类犯罪活动,要立即向警方举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浏览(|评论(条)当前得分:收藏|推荐

我来说两句

您还没有登录,不能评论!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