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消费券发放和使用中尝到甜头的杭州市下一步准备继续扩大消费券效应,不但增加9000多万旅游消费券,还向市民发行非公益性的消费券,并发放教育券和培训券。估计将继续发10亿元消费券。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的最新统计,2009年1月24日消费券正式启用至今,杭州535家指定商家已回收消费券6000余万元,而用于超市的消费券达251.97万张,占回收总数的93%。商贸行业定点企业按规定,让利总额达270.8万元。
杭州市实施消费券制度,打的是四管齐下的“组合拳”——增加旅游消费券的总量,将原计划发放4000万元的旅游券增加到目前的1.32亿元,旅游券的发放范围也将扩大到港澳等地;准备向市民发行非公益性的消费券,供广大市民自愿购买,这种消费券可以享受折扣;考虑发放各种财政资金转移性消费券,鼓励体育、文化类消费;发放教育券和培训券,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可凭培训券学各种技能。
杭州市有关领导表示:消费券不是人民币,只能用1次,不能重复使用;消费券有使用期限,原则上使用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印制、发放消费券的成本将通过销售消费券纪念册的形式收回。
据悉,旅游券首批8万张将于3月1日在上海首发。今天(18日),杭州市旅委明确相关细则,并与商家代表签署了确保服务品质承诺书。旅游券结算由杭州市旅委与商家五五分担。尽管需要让利50%,但旅游企业都十分期待旅游券的带动作用。(来源:《文汇报》 记者 万润龙 蒋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