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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振兴规划细则出台

类别:产经时间: 2009-02-24

标签:细则 汽车业

消息人士透露,《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细则》已于2月9日出台,并于1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细则》包括培育汽车消费市场、加快老车报废更新财政补贴、清理公路收费、政府采购自主品牌比例、促进规范汽车消费信贷、规范二手车发展、加快城市交通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支持企业研发等内容。细则明确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汽车下乡50亿元补贴3月1日正式启动。

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目标是稳定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其中,稳定汽车市场需求方面,力求2009年汽车产销量超过1000万辆,未来三年平均增长率达10%。据悉,产品结构调整以节能减排为主导,低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成为重点支持的对象。其中,1.5升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市场份额达到40%,其中1.0升以下的小排量车达到15%;重型载货车占载货车的比例达到25%以上;形成5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占乘用车销量总量的5%。

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则重在提升行业集中度,提升自主品牌市场地位。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4-5家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同时,支持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产品资源,开发新产品,鼓励汽车企业联合开发制造。提升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至40%以上,其中轿车达到30%,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占销量的比例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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