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提出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三条根本性举措。
市人保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45万件,同比上一年增长119.1%,案件数已相当于1995年劳动法实施时的25倍以上。青浦、宝山、金山、奉贤、浦东、南汇等区县成为案件高增长区域,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幅都在3倍或3倍以上。仲裁员人均年处理案件近450件,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针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增多的情况,市人保局有关部门将提高部分案件的审理效率。群体性争议、工伤医疗费、追索正常劳动报酬等案件将实施快立、快审、快调、快裁;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关系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也将先行裁决、先予执行。事项单一,标的数额较小,争议事实清楚的案件,力争一次开庭审理,经调解不成,即依法作出裁决。
市人保局表示,将通过三条根本性举措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根据地区经济和争议特点,整合劳动保障、司法、工会、企业组织等资源,建设基层调解网络,在仲裁接待窗口以及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就地及时将小额、简易的劳动争议化解在调解阶段。同时,加快建立仲裁院,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和政府行政管理职责适当分离,使仲裁工作更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此外,劳动保障行政监察、社会保险专项审计、社会保险征缴等部门将加强信息比对与共享,工会与企业组织则将试行定时、定点、定案的考核管理办法,鼓励兼职仲裁员独立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