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海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工作以服务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为主题,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以信息化为依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着力打造北海国税纳税服务名牌。
一、转变纳税服务理念。牢固树立税收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好的纳税服务等服务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高效服务,努力实现“五个提高”,即提高国税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提高税收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高国税部门在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满意度。
二、努力提升干部综合服务素质。一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大税务干部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纳税服务本领,提高办税质效,优化纳税服务。二是以考促学,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每年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税收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活动,不定期进行考试。三是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抓好以“热爱税收,依法纳税,文明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高效、优质服务的行业新风,不断提高干部的道德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换位思考大讨论和体验活动,提高干部队伍服务意识,通过经常性的服务礼仪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技巧。
三、推广应用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目前,该局形成一般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个体纳税人采用银税扣缴、小规模纳税人逐步推行短信申报的多元化申报格局,结合推广财税库行联网系统及出口企业远程预申报系统,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申报纳税,进一步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该局2008年纳入银税扣缴方式的个体纳税人8850户,扣缴入库税款2200万元;进行网上申报的一般纳税人654户,占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97.5%;至2008年12月份征收期共开通短信申报小规模查账征收企业170户。
四、自主开发手机短信综合服务平台。该局于2007年自主开发了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广泛应用于内外部批量性、时限性的事项通知,操作具有短、平、快的特点,目前重点用于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提醒、逾期催报催缴及其它待办事项催办等。开发手机短信群发系统以来共利用短信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发送手机催报短信10万多条,提醒纳税人按时办理纳税申报,有效减少了逾期申报的现象,降低了纳税人逾期申报受处罚的风险。
五、推广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宣传板报、手机短信等方式,宣传介绍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功能和作用,引导广大纳税人应用服务平台。二是做好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培训工作。举办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业务操作培训班,对各县(区)国税局及业务科室共16名12366系统值班员进行了培训,使基层操作员掌握了12366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流程及系统的解答操作。三是做好12366纳税服务平台转办问题的解答工作。自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普及推广以来,该局共成功处理广西区国税局转交的个性税收问题3例,解答准确率达100%。
六、开展百项重点项目税收跟踪服务工作。该局根据北海市政府2008年确定的100项全市招商引资重点建设项目,印发了《北海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税收上门服务工作制度》,规范了税收上门服务的内容、形式及服务效率、质量监督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服务负责制”,并分解落实到市局领导、各科室及各县(区)国税局,采取 “一对一”的方式,主动上门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纳税辅导、收取资料、发放证照等各种个性化服务,并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重点建项目的动态,为重点项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5个。
七、认真落实为纳税人减负工作。一是做好简化纳税人提供有关审验证件工作,要求纳税人出示证件原件(或原件副本),凡征管信息系统中已有存储并查验无误的,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2007年和2008年,该局在办理资格认定类涉税事项中,不需纳税人重复提供证件复印件共1600多户次。二是组织开展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工作, 拟发了相关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责任,确保清理简并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全员学习,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同时开展广泛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刊登通告、群发宣传短信、制作宣传版、北海市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的电子触摸屏发布了详细内容,让广大纳税人知晓取消依申请程序所报送的资料内容,并对国税机关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八、不断完善基层办税服务厅建设。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重新修订了办税服务厅触摸屏的办税指南公开内容。二是抓好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为全市每个办税服务厅都配有电子触摸屏查询机,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快捷地查询办税流程、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办税公开公开信息等内容。为全市办税服务厅安装了全国统一的门牌标识,并按“一窗式”要求统一更换了办税服务厅窗口指示牌,帮助纳税人准确、快捷、便利地上门办理涉税事项。针对北海市银海区国税局代开发票业务多、收取现金数量大的情况,为其办税服务厅安装了POS机,实行划卡缴税,解决了现金缴税老大难问题。三是切实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在主要办税服务厅推行“走岗调配”制度及试行分期申报纳税制度,根据不同时段办税服务厅窗口纳税人的多少,通过合理调配各窗口岗位人员流动上岗的方法,解决各窗口岗位忙闲不均以及纳税人办事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积极与纳税人协商,征收期按经济类型及经营规模将纳税人分为两部分办理纳税申报,均衡使用纳税申报期间,缓解纳税人排长队情况。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效能 “三项制度”。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并下发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首问服务台”,并在服务台前标明7项工作职责,明确首问服务人员的责任,制定了违反岗位职责应承担的4个方面30条责任,明确了27种追究责任的情形,编制了《重点项目审批时限一览表》,对涉及办税服务厅的三大类共41个事项规定限时办结,通过加大了按时办结力度,按时办结率达100%。同时简化了办税程序,降低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九、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一是拓宽了政务公开信息渠道,通过北海市政府网站的国税网页进行政务公开,落实专人进行系统的维护和信息的更新,为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查询涉税信息提供新的信息渠道。二是定期通过北海人民广播电台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由市局局长亲自率领各业务部门领导,现场接听纳税人的热线电话,为纳税人解答疑难问题,接受纳税人的投诉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2008年开展了“北海国税之声”广播电台宣传栏目、“关注民生·共促发展”国税局长网上在线访谈节目,税法宣传上海岛、进渔家,在办税服务厅循环播放“税法动漫光盘”等一系列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税收宣传工作,2008年全局在媒体上发表的宣传稿件达306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十、建立征纳沟通机制。建立定期纳税人座谈会制度,从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该局各业科室及其下属的县(区)国税局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纳税人座谈会,征求纳税人对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帮助纳税人解决纳税方面尤其是应用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方面遇到的困难、合理需求以及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将组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避免纳税服务流于形式,确保相关纳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制度至今,共组织召开纳税服务座谈会10次,参会的各行业纳税人代表共144人,现场共解决(答复)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64个,
十一、规范派驻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的管理。制订了派驻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管理办法,使窗口的管理有章可循;并于接入了专用网线,派驻窗口人员除了受理税务咨询外,可直接通过综合征管系统为所有经济类型的纳税人直接办理税务登记、综合受理等涉税事项,进一步提高窗口的工作效率,树立了国税办事高效的良好形象。
十二、税收征管网络覆盖至乡镇税所。为了适应信息化应用的要求,规范基层税务所的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该局针对下属的合浦县国税局公馆税务所、山口税务所、石康税务所、西场税务所等4个基层乡镇税务所没有设置信息网络节点,不能实时应用综合征管系统和其他应用系统,征管及纳税服务工作受到影响的情况,联合投入资金36000元并积极联系电信部门接入网络线路,于2008年9月份, 综合征管系统和其他应用系统在4个乡镇税所顺利 “上线”,结束了2300多户乡镇纳税人在综合征管软件长期“托管”、350多户购票户的发票业务、800多万元的税款征解业务在乡镇和县城之间进行“人工接力”的状态,延伸了征管信息化及纳税服务工作的广度。
十三、自主研发增值税行业管理系统子系统--《农产品防伪税控管理系统》。为了进一步提高行业税源管理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工作水平,2008年我局自主研发了的增值税行业管理系统子系统--《农产品防伪税控管理系统》,将强化税源管理融于纳税服务工作中,免费为相关企业安装了该系统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系统(企业端),大大减轻了企业的收购发票开票工作量,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
十四、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性化服务。该局在2006年全面开展信用纳税等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为相关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2008年,该局积极协调地税部门,按规定程序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企业恒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A级信用等级认定,支持了该企业顺利参加全国税控收款机的投标工作,得到了企业的赞许。
十五、强化督查督办工作。该局要求下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督查督办工作,高度重视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好落实,能够及时答复要及时答复,不能一时答复要立即请示后答复,对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用实际行动取信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