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机关去年以来着手解决因计划生育超生、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等原因未落户人员的问题,目前已解决35万余人。
截至2008年底,福建摸底统计出这样的“黑户”有36万余人。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吴福顺介绍,这部分人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很大一部分人一直上不了学,就不了业,结不了婚,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008年4月,福建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4个部门联合规定户政部门不能因为计划生育、父母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缴纳社会抚养费等原因拒绝办理出生人口落户手续。
吴福顺说,今年福建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解决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专项工作,确保出生的公民都有权落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