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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深化金融改革 闽台金融合作成热点

类别:时间: 2009-03-14

  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成为了当前金融海啸下“保增长”的重要课题。在刚刚公布的《二00九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中,福建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改革。

  根据《二00九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十四日在此间向记者表示,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深化政银企合作,满足有市场、有技术、有前景的企业资金需求;建立并运作好小企业信贷中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制订并组织实施福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具体办法;通过增设金融机构和延伸服务,年内实现对乡镇金融服务空白点的全面覆盖。

  同时,福建将加快商业银行改革,继续做好农行省分行股份制改革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完善邮政储蓄银行架构,深化商业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村镇银行组建步伐,鼓励发展小额信贷等适合农村特点和需求的金融服务;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引导上市后备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择机在境内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应对金融危机,闽台金融合作也成为时下福建深化金融改革的热点。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及部分在闽影响较大的台资企业代表、部分台湾金融机构代表,二月底在福州就共同发起设立海峡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和设立闽台合资保险公司、合资证券公司等相关业务进行了深入探讨,为促进闽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福建鼓励闽台金融企业互设分支机构,加强对台资企业的融资支持。总部设在福建的兴业银行正积极推动申请设立台北代表处,通过强化两岸金融往来和业务合作促先行,而台湾金融机构也在加紧抢滩福建。

  福建省长黄小晶已表示,今年要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快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培育产业投资基金、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组织;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去年,福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加大,全年本外币贷款余额突破万亿元人民币,增长百分之十七点四;企业直接融资超过四百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十四家;村镇银行试点有序展开。闽台金融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厦门商业银行成为首家台湾金融机构参股的大陆银行,台湾人寿正式落户厦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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