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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我国焦炭出口量仅为7.7万吨

类别:时间: 2009-03-16

  今年1月我国焦炭出口量仅为7.7万吨

  (进出口监测预警专题)

  受国外需求减弱和高出口关税的影响,近期我国焦炭出口大幅萎缩。据海关统计,今年1月份我国出口焦炭仅7.7万吨,价值292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分别大幅下降92%和90%,平均出口价格为381美元/吨,同比上涨25.1%,环比下降14.6%。其出口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出口量价同步大幅回落。自去年9月份以来我国焦炭出口量呈现逐月下滑趋势,10月份的出口量由上月的137万吨骤降至52.6万吨,12月份进一步下滑至22.2万吨,今年1月份仅为7.7万吨,同比降幅达94.4%,为2006年以来月度出口最低水平。同期,出口平均价格也一路走低,由去年9月份的620美元/吨一路跌至今年1月份的381.3美元/吨,累计跌幅达38.5%(下图)。

  二、出口以国有企业为主。今年1月份,我国国有企业出口焦炭6.5万吨,下降88%,占同期我国焦炭出口总量的84.4%;同期,集体企业出口0.6万吨,下降92.6%,占7.2%。

  三、主要出口至日本、印度和东盟。今年1月份,我国对日本出口焦炭2.8万吨,下降84.9%;印度2.3万吨,下降78.5%;东盟0.7万吨,下降56.1%。上述3者出口量合计占同期我国焦炭出口总量的75.3%。

  值得关注是,国内外钢铁需求严重萎缩,钢厂纷纷减产停产并下调焦炭采购价格,国内焦炭市场价格在去年8月达到高位后急剧回落;同时,焦炭企业因要保证焦炉连续作业和所在地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供应而承受巨大压力,致使整个焦炭行业陷入严重亏损。由于我国焦炭企业严重依赖国内市场,为稳定国内市场价格,山西省焦炭协会不断加大“减产保价”力度,并将限产、限销、限运的措施持续执行至今年6月底。而受到国外钢厂减产和高出口关税的影响,焦炭出口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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