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从苏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苏州市近日连续出台三个保持开放型经济平稳增长的措施,苏州各级财政将拿出10亿元助推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在这一轮的扶持政策中,苏州第一次将外商投资企业列入政策扶持范围,在资金扶持上将给予国民待遇。
在三个措施中,《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最为引人注目。《若干意见》从外贸、外资、外经、外包等方面促进苏州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按照这一政策,2009年苏州市级财政用于扶持的资金将超过4000万元,并且将对外贸外经外资外包等各个方面进行资金扶持。最特别的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肯定外商投资企业对苏州地方经济的贡献,《若干意见》第一次将外经贸扶持政策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具体操作上,外资企业将视同内资企业,在资金扶持上给予国民待遇。
另外出台的两个政策分别从不同方面提供了政策扶持。《苏州出口推进计划》从10个方面推进苏州出口稳定增长,计划提出要力争今年一般贸易出口占比增长3-5个百分点,并且力争将信保贸易融资规模扩大到50亿元。《关于对中央财政服务外包扶持资金进行配套的实施细则》则对苏州服务外包公共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等方面给与配套资金支持,按照计划,地方财政必须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配套。
根据这三个政策文件,预计苏州市本级财政总共将投入1亿元左右的资金用于配套。在杠杆效用下,企业实际享受的扶持资金规模将会更大。据初步估算,2009年市本级财政和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的扶持资金将达到1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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