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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 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类别:时间: 2009-03-19

  为落实国家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政务环境,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采取五项措施,为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深入调研,找准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该局深入全市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研究、生产、使用单位开展专项调研,并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二是努力为医药产业发展营造务实政策环境。该局积极引导企业从全区重点中维药品种、传统验方、医疗机构制剂中挖掘筛选新药,充分发掘中医药和维药资源潜力,提升技术含量,逐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努力为医药产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办事环境。对初审和受理的中药、维药医院制剂,建立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审随上报,快速办理。做到寓服务于监督中,把勤政、廉政和优政结合起来,把优质服务贯穿于药品监管的各个环节。

  四是建立对重点企业实行联系制度。该局在日常工作中给予重点联系和扶持,主动了解、协助解决重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发展方向、项目立项、产品报批、认证等问题,充分发挥药品监督检验的政策导向和技术支撑作用,指导企业解决药品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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