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税局采取五项措施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一是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纳税人对自行申报的认知度。二是加强政策辅导,争取纳税人的配合。三是锁定自行申报对象,加强纳税提醒。四是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申报率。五是强化目标考核,明确工作责任。截至3月17日,全市共有21,876位纳税人办理了2008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与去年同期完成申报的16,483人相比增加5,393人,增幅为32.72%。据统计,有6,514位纳税人上门办理自行申报,15,362位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理;其中外籍人员2,538人。共申报年所得额67.37亿元,应纳税所得额47.42亿元,应纳税额10.5亿元,合计补缴税款2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