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时间: 2009-03-23
来源:南通市 选择字号
海安县政府近日决定,对土地流转从事设施栽培的,由县财政按100元/亩进行奖励。同时,将其中的大项目优先申报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也将优先安排在有设施栽培的镇村。
今年,海安县计划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市场各14个,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万亩,主要用于建设千亩设施蔬菜栽培基地5个,新建200亩以上连片钢架大棚项目20个。至3月20日,海安今年已成功实现200亩以上土地流转新建高效农业的大项目5例,总面积达12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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