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旅行社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正确履行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职责。日前,舒兰市旅游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和旅行社、旅游景区负责人认真开展了《旅行社条例》的学习活动。
为了保证学习活动效果,首先组织大家坐下来,通读《旅行社条例》全文,并紧紧围绕《旅行社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深入进行交流讨论。在此基础上,就下一步如何学习,贯彻好《旅行社条例》,局领导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的热潮。要紧密联系实际,全面领会和把握《旅行社条例》的精神实质,通过深入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新条例”要求上来。二是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论氛围。要广泛宣传《旅行社条例》,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扩大《旅行社条例》的影响。三是旅游局要认真抓好执法人员培训,旅行社要切实抓好全员培训,为5月1日《旅行社条例》的实施做好准备。(舒兰市旅游局 迟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