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赞助北京奥运会,通过三个阶段演绎其整体目标,就是一个范例。基于进一步提升在中国市场上品牌影响力的总目标,可口可乐将奥运营销分为三个阶段:“自豪、祝福”、“关注、参与”和“庆祝”。在“自豪、祝福”阶段,公众的兴奋点是沉浸在申奥成功的喜悦中,可口可乐在第一时间推出了“金色的喝彩 ”纪念罐,将品牌与奥运紧密结合,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在“关注、参与”阶段,公众随着奥运会临近,渴望参与奥运,针对此,可口可乐设计了“爽起来”营销主题,通过奥运明星营造热烈气氛;在“庆祝”阶段,公众的兴奋点是为金牌运动员喝彩,可口可乐为此推出了以“欢庆”为主题的营销活动,比如邀请奥运冠军举办畅爽地带金牌典礼。
误区之六:大事件营销重点是做好电视广告,让世人知道我们是赞助商。
大事件有独特的营销渠道资源,如VIP门票、使用事件会场的权利、与其他赞助商的合作关系等等。如果企业能够将常规营销渠道(广告、促销)与大事件特有的渠道充分结合,就能够做到事半功倍。
要充分利用大事件的营销渠道资源,制订独特的营销方案。例如,利用赞助所获得的权利开展营销活动,向重要客户赠送门票;利用事件会场进行产品、服务展示;与其他赞助商结成伙伴关系,共同销售产品、服务。在盐湖城冬奥会上,VISA利用自己获得的赛事门票权益,推出了“you’ve got what it takes”抽奖活动,VISA卡用户刷卡就可以参加门票抽奖活动,将权益和促销巧妙结合,促使消费者多刷卡。
误区之七:赞助大事件最花钱的地方是赞助费。
除了赞助费,大事件营销必须投入额外的费用才能“激活”权益。
国内企业由于在赞助费上投入了巨额资金,因此认为只要利用好获得的免费权益就可以了。麦肯锡的调查结果表明,众多赞助商会把大部分费用用于赞助上,而忽略了激活营销方案的投入。制订周全的、一体化的营销计划,以充分利用大事件,赞助方通常要投入赞助费用2倍左右的营销费用才能保证事件营销获得成功。而赞助奥运会,这个比率更是接近4倍。
误区之八:我们赢了竞争对手,成为正式赞助商,我们肯定能得到认可。
非赞助商会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隐性的市场活动,从而给赞助商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企业要充分重视反隐性营销。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耐克赞助了很多著名的奥运选手,并在前往奥林匹克公园的路上挂满了这些奥运选手穿着耐克鞋的宣传画。结果根据调查,超过 40%的消费者认为耐克是奥运会官方赞助商,仅有15%的消费者正确指出Converse才是奥运会官方赞助商。因此,要确保赞助权益价值最大化,赞助企业要开展反隐形营销的活动,减少潜在的隐性营销活动给自己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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