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产品要进行一次理性的回归,似乎难以避免。未免让人担心,这样产生传导作用,是否会对CPI产生影响?5月22日,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史丹在做客网易财经“北京观察”栏目时表示:
资源类价格的形成机制在我们国家的改革是相对滞后的,这几年当中关于这方面的呼吁比较多。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这样的计划,就是加快调整资源类产品价格的改革。
但是价格机制的改革像张先生说的,应该和提价区别开来,不等于你一改革就是提价,这一点是应该注意的。但是现在为什么说恐怕要提价呢,它面临一个什么问题呢?就因为我国的资源性产品,比如电价、气价的价格不合理,造成了一些行业的生产经营的困难,比如电力行业的亏损,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煤炭的问题一直在上涨,他的承受力有限。而且用电量又在下滑,对这个行业产生了影响。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煤和电的价格不合理,不能相互协调,这是一个原因。
还有天然气的价格,天然气的价格我们国家一直市场定价的,它的变动始终滞后于市场需求的变化。而且天然气的价格跟其他的能源资源价格没有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从而造成了这个行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因此我们国家修建了西气东输等等这样的天然气管道。
但是实际上它的供应不能满足终端用户的需求,它的发展缺乏动力机制,那我们认为价格的改革也可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至于资源性价格改革的方向,我认为要考虑这么几点。
一个是资源类产品有替代关系、户口关系的产品,要进行合理的比价,像气电煤价之间的价格,要有合理的比对关系。另外上下游之间的价格也要协调,比如煤炭和电力、天然气的上下游,原油和成品油价格(油价困境的山寨破解法)的比价要合理,这是要考虑的。另外也要考虑我们的当代和后代对资源使用问题合理的配置问题。因为我们国家现在来看,因为经济下滑,CPI下降、PPI下降,另外整个经济受国际金融微机不大景气,如果提高这些资源性的产品价格,恐怕对百姓也好,还有一些企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要走出经济危机还是要靠改革,应该说我们资源价格的滞后,还是要加快推进的。
我认为硬性的规定多少天,然后调整和强性的和国际油价的挂钩,这种实际上不是一个我们改革的最终方向,他只是一个过渡的手段,而且这个当中就说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比较多,因此像你刚才说的就容易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对外公布了上涨多少以后就调整价格,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因为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实现。因此看来我国加快价格机制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应该缩短这种过渡的时期,尽快形成一个建立在市场定价基础上的一种价格形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