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泰于2009年6月4日收到了深圳证监局的《关于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关人员予以批评的决定》。
2008年8月开始,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8年年报审计监管期间进行了回访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重大担保诉讼事项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存货管理混乱、会计处理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王迎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小立先生、总会计师梁侠女士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迎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小立先生、总会计师梁侠女士予以批评,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