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秦岭终于被逼到墙角根了。
今天,公司公告,目前从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公司债权人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依据《企业破产法》向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依法审查是否受理本案。
根据破产法,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从ST秦岭2008年年报中,只能查出一项与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有关的信息。公司年末保证借款923万元,其中,323万元由照金矿业提供担保。而ST秦岭去年末3.9亿元短期贷款中,有2.78亿元逾期,原因全部是资金不足。年报显示,2008年,ST秦岭应付职工薪酬2.16亿。截至去年末,公司净资产仅6238万元。今年一季度,公司亏损4588万元。
ST秦岭的经营困难由来已久。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突然提出对ST秦岭进行破产重整,或是受ST秦岭潜在大股东华伦集团破产事件影响。2007年,ST秦岭现大股东陕西耀县水泥厂将所有股权协议转让给华伦集团,但华伦集团付了第一笔钱后,余款一直未付,直到今年年初,华伦集团被曝陷入财务危机。前不久,华伦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金杜律师事务所郑志斌律师认为,如果ST秦岭债权人在债务人财务极度恶化的状态下,才寻求重整保护,可能只能得到很低的清偿率。此时,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站出来,提出对ST秦岭重整,维护自己的债权,完全可以理解。
目前,按华伦集团债权人的要求,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ST秦岭股权全部被冻结,期限为两年。按照相关法律,冻结的股权,将无法转让。也就是说,按程序,只有华伦集团债务问题解决之后,ST秦岭被冻结股权才可解冻,重组才有希望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