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分类上网电价问题受到多方关注,但人大环资委仍表示,由于现行法律中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的条款,规定了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对当前出现了上网电价的问题,主要还需通过完善法律实施办法,加快制定并公布全国可再生能源分类上网电价以及研究制定有关太阳能发电项目和价格的具体管理办法等来解决。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电价机制不够明确,有关定价政策五花八门,如风电就存在五种不同的定价机制。
人大环资委认为,总体而言,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价格政策不统一;价格核准和项目审批权限不统一;风电项目实际获得的电价高底并存。而这些问题主要反映了法律有关条款没有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如何准确把握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的关系。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同常规能源发电成本差别很大的项目,需要确定高电价才能满足正常商业化运营要求,但电价太高又会产生社会补贴费用太高的问题;二是如何处理好招标定价和按照可再生能源类别、地区类别分类定价的关系问题。通过竞争性招标可以适当压低上网电价水平,但由于项目管理和价格管理体制问题以及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出现了定价过低和同一地区资源相近的不同项目上网电价存在较大差异的不合理情况。
对此,环资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法律实施工作:修改完善有关上网电价的配套规定;按照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特点和各地资源状况,分别规定上网电价和相应定价办法,并依照法律予以公布,使得同一地区同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依据资源条件基本可以获得同等水平的上网电价。继续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招标工作,鼓励企业适度竞争;研究制定有关太阳能发电项目和价格的具体管理办法,有序推动开发商按照商业化运营的方式投资建设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