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 目前,全国“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已接近尾声。针对传销活动呈现的新特点,以及打击传销行动面临的新形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抓住三项重点,继续依法打击传销活动。
这三项重点是:
——正确研判和深刻认识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面对复杂的形势,正确研判和准确把握传销活动的情况和动向,坚决遏制传销的扩散蔓延。
——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好主动战。严厉打击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旗号诱骗从事传销的行为,以及利用互联网传销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危害大的大要案件,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遏制传销向农村、学校的扩散。
——努力构建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始终把握主动权。继续完善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打击传销法律保障机制,继续完善联合执法、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继续完善群防群控的监管机制,继续完善信息技术监控机制,大力推广“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挤压传销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