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文化部联合国家旅游局发布 《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每两年对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进行扶持。
根据指导意见,从2010年开始,每两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两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同时,每两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另外,以旅游热点地区为重点,采取地方申报、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认定的方式,编制双年度《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对列入名录的文化旅游项目在行业政策、项目审批、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指导意见还提出,支持一批文化旅游企业向集团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结合不同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的特点,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在符合一定标准和条件的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直营连锁门店,鼓励游艺娱乐企业在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开设游艺娱乐场所。
对于国内旅游演出市场的市场准入问题,指导意见也有了新的阐述。鼓励对现有演艺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进入旅游演出市场,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旅游演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