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公告显示,2009年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9吉安债”)将于2009年10月28至11月3日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第五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区间5.00%-6.0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本期债券采取上证所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上证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4.3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0.7亿元。上证所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