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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工天成面临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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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金融服务业 时间: 2009-11-03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徐畅

标签:信息披露 股市

法律界人士日前透露,部分投资者将就太工天成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不履行注资承诺,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2008年10月20日,太工天成发布公告称,重组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拟受让原大股东太原理工资产经营公司所持公司20%股权。

  法律界人士日前透露,部分投资者将就太工天成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不履行注资承诺,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或将成为我国第一例因大股东违背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导致的股东代表诉讼案件。

  2008年10月20日,太工天成发布公告称,重组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拟受让原大股东太原理工资产经营公司所持公司20%股权。同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提出:在未来12个月内将逐步向太工天成注入优质煤炭生产资产,并增持太工天成的股份,变更太工天成的主营业务。但一年时间过去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迟迟不履行上述承诺。今年9月25日,煤运集团宣称:“筹划本次重大重组的时机尚不成熟,公司决定暂缓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承诺在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认为,煤销集团的这种行为是明显的违约行为。目前征集到可能参与股东代表诉讼的中小股民所持太工天成的股份有几百万股,已超过我国《公司法》第152条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持股比例1%”的要求。

  10月中旬,宋一欣受股民委托,向太工天成监事会发函要求其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他表示,如果太工天成监事会在收到上述函件30天时间内不依法采取措施,将代表上述股民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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