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自强2日表示,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对证券公司的专业评价工作。
陈自强说,近年来,协会投资者教育工作主要特点有:一是发布自律规则,要求会员单位将投资者教育融入到具体业务中。二是要求证券从业人员先受教育,主要措施是“四进”,即投资者教育相关内容进从业人员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考试题库,进后续职业培训课件,进高管人员资质测试。三是除了对投资者进行新法规、新政策、新知识、新产品的宣传教育外,重点进行风险教育,主要方式是通过编制风险案例动漫宣传片在电视台和协会、会员网站播出,以扩大社会影响,降低投资者风险。四是致力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相关理论课题研究。
他介绍说,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圆满结束后,随着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以及突发性事件,需要建立一种机制加以专业分析和判断,提出应对措施。根据监管部门和行业发展的要求,借鉴综合治理期间创新类、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经验,协会会同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证监会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了证券公司专业评价机制,由行业自律组织根据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自律管理的需要,组织业内专家对证券公司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现有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或法律法规虽有涉及但行为定性尚不清晰的事项进行专业判断,评价其合规性、专业性和有效性。2008年8月5日,协会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证券公司专业评价机制,明确了专业评价对象与范围、评价组织、启动条件、工作程序等。专业评价的具体范围是证券公司专业管理能力、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创新活动以及其他需要予以评价的事项。
陈自强表示,2008年协会共组织进行了5次专业评价,分别对投资者教育、账户管理电子系统、信息技术安全与稳定等进行了评价,目前协会的专业评价工作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协会已制定了一系列内部工作制度,下一步准备从三个方面加强专业评价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专业评价工作机制。近期拟进一步细化专业评价工作规则,明确列入专业评价的申请事项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和完善证券公司自主申请专业评价的申报、受理、评价、使用等流程。二是认真筛选专业评价事项,积极与业内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监管部门共同筛选证券公司自主申请的专业评价事项,防止为迎合证券公司单纯的加分诉求而可能出现的功利性专业评价。三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专业评价的思路和方法,提高专业评价工作严肃性和质量,进一步增强专业评价的指导性和示范性,使之成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