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精要】中国证监会4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要求工作人员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离职后不得违反规定马上到监管对象任职。这是证监会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以更好地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下称《准则》)。这是证监会首次以正式对外发文规格公布纪律规则,力图增加监管透明度。
《准则》规定,证监会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违反规定收受礼品;无法退回的,应当及时上缴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准则》,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经批准兼任职务的,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工作人员离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回避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对象中任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冻期”,才能去监管对象中任职。
中国证监会今天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这是证监会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准则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和从事期货交易的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离职人员,证监会将把相关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并在高管任职资格审核时严格把关。
谈到查处的证监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案件,这位负责人说,初步统计,证监会系统近年的发案率在0.03%-0.05%之间,远低于全国政府系统的平均比例。
他还表示,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发行审核突出集体决策、多层级决策,任何个人在发审过程中起不到决定作用,无法决定发审结果。同时,证监会设立了很多渠道方便社会、方便拟上市公司申报材料,如见面会、反馈会,听取发行人申述,不需要中间人来搞一些灰色行为。这些措施有力地减少了发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准则》共9章33条,与原《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相比,《准则》更加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内容上更加具体和明确,也更加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下简称《准则》),从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回避等五个方面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约束,明确了证监会领导人员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监管对象中任职。对工作人员离职后的“冷冻期”进行明确:证监会领导人员离职需要在三年满后方能在监管对象中任职,一般人员则为一年。
此前,不少证监会离职工作人员“下海”到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被监管机构的现象一直为社会舆论所诟病。可查资料显示,已先后有42名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到基金公司任董事、总经理、监事等高管职务,遍布33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高管中有超过7人有在证监会工作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