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1月6日电 记者在上海采访发现,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纷纷按照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完成了调整。有关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国家定的零售指导价格是一个“上限”,要求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指导价,且价格有降有升有平,一些临床迫切需要却因为“零利润”甚至“负利润”而陷入生产销售困境的药物将从中获益。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上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价格涉及296种药品、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种、3000多家企业,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相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上海瑞金医院每天要开出六七千张处方,月药品销售额约2000万元,这次调整在院内涉及230个品种,其中102个降价、40余种提价、其余持平。医院药剂科主任杨婉花告诉记者:“有些短缺药品的价格确实应该提升,比如肝素钠针剂,手术防凝血非常需要,但是过去的定价为2毫升/支4.5元,今年以来非常紧张,市场上根本买不到,这次提升幅度非常大,到了11.7元。药品的定价调整反映成本,体现了优质优价,一些廉价经典药物将缓解紧缺状况。”
但是记者也了解到,由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只规定了通用名、剂型规格品种相同的药物的定价,涵盖了许多不同厂家的同一类药物产品,其中成本、质量等存在差异。一些业内人士提醒,某些实力雄厚的品牌药物生产厂家可能通过各种渠道以“原研药”等名义获得“单独定价”。此外,一些规模偏小、成本偏低的药物生产厂家原来招标采购的零售价格在指导价之下时就有利可图,也可以借此机会通过“向上靠拢”指导价格,获得涨价机会。
药品生产企业表示:基本药物制度会形成一定的市场“拉动”效应
新华社太原11月6日电(记者刘翔霄)记者6日了解到,有60种药物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仍在继续这些药品的生产。公司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明朗,亚宝还会加大这些基本药物的生产。
亚宝有6种售价3元以下的药品,目前在全国销量第一。公司负责人表示,亚宝的三黄片在山西吕梁地区、陕西等地卖得非常好,他们期待国家的基本药物制度能够继续推动企业的生产销售。
山西省晋中市药监局副局长陈树章说,受规模、技术创新等因素影响,我国药品行业的利润普遍较小,在基本药物相关制度出台之前,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性不足,经销商也缺乏销售主动性。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由于明确了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的市场需求将形成一个拉动。
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基本药物仍可能出现供给不足。一些中小规模的药厂不能靠生产廉价的基本药物获取的利润来维持生产,这些基本药物因此会逐渐淘汰,导致市场短缺;由于不能盈利,一些规模较大的药品生产厂商也不会将基本药物生产作为主体。
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近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卫生部门表示,这次国家调整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一方面是要使基本药物价格总体水平有所降低,以减轻群众负担;另一方面是要合理引导企业保质保量生产供应基本药物。
山西药监部门人士认为:基本药物生产利润有保障才能根除“降价死”
新华社太原11月6日电(记者刘翔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已于近日起执行,山西药监部门人士认为,保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利润,明确相关配套政策,才能避免以往随着调价而常见的药品“中标死”“销声匿迹”现象重演。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基本药物的用量和售量虽大,但利润却很薄。比如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黄片,每袋只赚四分钱,而牛黄解毒片的利润仅三分钱。
“同样是抗生素类药物,青霉素的价格仅为几毛钱,而一些新型抗生素类药物可以卖到四五十元。”山西省晋中市药监局副局长陈树章说,在这种情形下,药品生产企业自然愿意放弃利润空间小的青霉素,而选择生产盈利空间大的新型抗生素药物。
陈树章说,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实施这项制度涉及生产、流通、报销等多个环节,要充分考虑市场调节的因素,充分考虑区域差异、采购原料、渠道等不同,在核定企业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指导价,这样才能实现各环节的相互衔接,保证制度效果最大化。
山东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人士建议: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政策应设“缓冲期”
新华社济南11月6日电(记者王海鹰)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从10月22日开始执行以来,有些药从市场上消失,出现了“降价死”的现象。山东省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人士建议,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政策在执行中最好设一个“缓冲期”,以避免部分药品“一降就死”。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从10月22日开始执行,由于一些药店先期进的药品价格高于目前的指导价,这些药品因无利可图而被下柜,有些药甚至从市场上彻底消失。尽管指导价政策实施的初衷是惠及于民,却因为这些药品下柜,使其又一次沦为“空降”。
山东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万书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政策推出后,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完全依照指导价政策执行。他认为,部分药品在药品零售企业出现“降价死”现象表明,这一政策在推出时准备不够充分,衔接上出了问题。药品零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利益为导向无可厚非。政策在制定时应该考虑设置一个“缓冲期”,让药品零售企业“消化”完先期购进的药品,使市场价格平稳过渡到国家指导价,而不是划定一个时间点,“一刀切”“齐步走”,最终让政策在执行中出了偏差。
万书臻认为,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的政策推出后,有些问题会慢慢暴露出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控和督导,出了问题及时补救,尽量把好事办好。
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96种药品、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相比,此次约有45%的品种价格适当下调,平均降幅为1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