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讲了两家治理结构,监事会请外人来监督,自己是股东,林院长是董事会主席。公司治理是活泼的不是死板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惯例。我今天主要讲的是惯例,在美国、英国这样的地方,他们的法律叫惯例法,就是习惯法,是什么呢?过去的惯例就是法律,没有条文,而在中国是条文法,而条文包含不了惯例,西方是按照惯例做法律准则,我们是按条文做法律准则。因此,我这里讲的更多的是法律不包含的惯例,以及惯例下形成的潜规则,就是公司活泼的地方,而不是死板的。如果你仅仅去考法律,那就是一个死板的东西。
治理里面一定要意识到有合作模式,为什么?因为几方是互补的,能力互补。比如说企业家有钱、政府有资源、院长有医术、有渠道,他要创造效率的。如果这个公司治理结构不创造效率,那没用,再符合法律也不行,要避免危害,人都有贪心要把危害减到最低,因为是合作伙伴你无法命令指挥对方,所以合作的模式很重要,而让对方乖乖跟你合作你要引导他,有的时候要说透,有的时候不能说透,这里面就有了博弈。博弈的时候必须定下规则,这就是公司章程,或者说是他们的契约。还有控制模式,财务控制或者其他无形的控制。因为,它是活泼的,不是死板的法律条文。如果你仅仅靠法律条文就会发觉法律条文有些地方太细约束人,太粗你不知道怎么办,这是惯例。而英美就是惯例法,他的法律就是惯例。
公司治理的涵义: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上说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的股东,董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上说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者(如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融资、吸引国际国内的资本所必需。
麦肯锡公司最近发表了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其主题是股东怎样评价和衡量一个公司的治理结构的价值。这项调查是麦肯锡与世界银行机构投资者协会合作进行的。参与此项问卷的有200家大型机构投资者,共管理3.25万亿美元的资产。该项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3/4的投资者认为在他们选择投资对象时,公司的治理结构,特别是董事会的结构和绩效与该公司财务绩效和指标至少一样重要。
这都是一些法律上的东西。各个国家治理结构是不一样的,美国公司治理模式是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英美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所有权分散,依靠外部力量对管理层实施控制,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用权分散的股东不能有效地监控管理层的行为。这是理论上的,理论上美国的股东非常分散,如果一家股东股份超过了1.5%,这就是大股东了,是私人企业的性质,所以股东极其分散。靠什么控制呢?靠法律,必须披露,披露了外部就有监督,是靠这个控制。在美国华尔街非常强大,华尔街都是评论家,对这家公司标准的评定,公司级别对公司影响极大,一批顾问、一批银行家、一批评论家、法律顾问,他们对公司的看法极大的影响这家公司。因此,在美国这些公司都不敢小看华尔街,经常专门派一个人盯着华尔街的动向,但事实上是不是这样呢?我要告诉大家不是的,这是理论上的。也就是说,很多人讲英美的公司治理都讲错了,理论上是这样的,真实的不是这样的。
真实的是什么情况呢?真实的情况是少数股东控制,因为这些内部人都是股东,而且是股份相对大的人,只不过股份小一些,在整体面前比例很小,确实是内部人。这批内部人既是股东又是内部人,也就是说是少数股东掌控了公司。具体怎么掌控呢?这个管理者既是股东又是管理者,他跟别人不同的地方就是有期权,期权就是比别人股份多的地方,他拿到比别人更多的股份,他离开的时候把期权卖了股份又回去了,能变现这就是区别。所以,看起来跟别人一样,实际上不一样,他在位的时候因为业绩好他的股份多,因为有期权,就是期权股份对他的奖励这部分数非常大,是他收入的主要来源。怎么实现控制的呢?如何避开华尔街的监督呢?这就是奥妙,外人永远都不知道。我在美国的时候,已经进入到一个圈儿里,开董事层的内部研讨会,在国内我参加一些研讨会,是在日本公司、韩国公司,他们内部的研讨会我是进入了,知道他们的运作模式。一些退休的董事跟我交了朋友,退休以后就讲真话了,挣了一辈子钱,很多奥妙就讲出来了,因此我知道这些真实的情况。美国是资本控制了一切,包括公司资本所有者,资本说了算。资本所有者是谁呢?是私人俱乐部,成员包括哪些呢?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者、华尔街顾问、美国政府官员、大的家族,而这些私人俱乐部是私人活动,美国是最保护私人秘密的。我们听说过布什家族、军火家族,这些家族里面私人活动是秘密的,而这个私人俱乐部经常的活动是这个月到你家过生日,下个月另外一个人出钱到地中海某地方渡假,他们是通过这种方式开会的,下一次活动到另外一家吃烧烤,他们是这样活动的。里面有政府官员、董事、华尔街顾问,他们纠缠在一起的,他们掌控了公司。
不仅如此还交叉做董事,怎么交叉呢?通用电器的董事长在可口可乐任董事,可口可乐的董事长在通用电器任董事,他们也都在麦当劳任董事,麦当劳董事长也在他们那儿任董事。他退下来没关系,换个地方当董事,再老了就不管事儿了,反正挣够了,也就是说私人俱乐部的成员也是变的,但是是相对稳定的,以家族遗传或者是代言人,或者是培养的接班人为主,他们也是培养接班人的,接班人也是可以吸纳外部人的,如果谁出了事儿也可以被踢出去,他们之间也有游戏规则,但是总的来说他们是秘密的控制了公司。所以你千万别以为美国治理多好,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你想想这种交叉董事,这个交叉性是外人不见得知道的,也不是公开的,你要做好多秘密调查才有可能查出来。查出来人家也不承认,公布出来可能是这样,可能是那样,但是真正去查的人都是有生命危险的。所以,他们是交叉董事在这里合伙,也就是美国商业经营控制着华尔街,也控制着大公司,也控制着公司治理。不管你治理结构怎么变,公司内部怎么变,永远是这批人控制,这是英美的真实情况。这跟我们传统的理论,或者说从别处听公司治理是截然不同的。
德国模式也是内部控制,包括监事会、董事会,包括股东银行、员工代表对管理层实行监控。其中职工代表扮演着重要角色,所有权比较高。日本公司也是这样,是银行控制的。所以德国公司比较稳定,德国公司待遇比较好,因为职工在里面发言比较大,但是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呢?真实情况欧洲是大家族、大企业控制,因为银行背后是大家族,企业后面是大家族。因为欧洲家族历史比美国长多了,因此欧洲的家族地位是根深蒂固的,深入到各种环节里面去,所以说实际上也是家族控制的,也是利益集团控制的,只不过很多欧洲大家族现在向美国移民,慢慢变得弱了一些,所以表面上看来开始让权,让出来给银行,让出来给工会,工会参与比较多,工会参与多的代价就是公司的福利非常好,比美国强多了。解雇一个员工经常要赔偿18个月的工资,解雇一个员工的代价非常大,这就是职工代表在股东里面的作用。所以,欧洲的企业的效率比美国低多了。
日本跟朝鲜也是内部控制,管理层控制,跟德国类似,用银行制度来实现的。这里没讲到的是,在日本是财阀控制的,跟他类似家族企业,但是他是家族企业的联合体。在二战期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占领日本以后把财产没收了,解散了财阀,之后权利大大降低,从明处走向了暗处。一些传统的军工财阀被解体了,一些投靠美军的被保留下来了,保留下来的结果就是继承遗传制。比如说三菱重工就是一个财阀,表面不是,但是有政府背景、军界背景,现在还制造坦克,过时了销毁了再制造。
中国是表面上看起来法律不健全,大股东剥削小股东,大股东是家族操作的企业,PPT里看起来西方比我们先进,但是我一讲大家就会明白,西方治理的背后还是家族控制。可以说西方的法律不是给有钱人制定的,西方法律是给非资本所有者制定的。我们发现一个消息,说克林顿也要接受法律制裁,但是涉及到资本的时候,有人调查克林顿资本的时候,调查人就进了监狱,说克林顿损害了美国利益,侵占了美国的资产,说那个资产应该是美国的,结果到了克林顿家族去了,他调查这个就被关进监狱了,人家说让他改口就放了他,他不干,不干就接着关着他。然后,人家挺同情他,说美国的法律对有些人是不适用的,他不听,他坚持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已经是披露出来的事件,有些人是可以在法律之外的,况且美国就是惯例法,案例变一下法律就变了,改了惯例法律就变了。美国的中央银行是私人银行,所以是私人决定的。可以看出本质上是一样的,资本到哪儿都是一样的,人性到哪里都是一样的,有善良的一面有丑恶的一面,关键是你发挥善良的还是丑恶的。
里奇很会用人,挣了很多钱。他在苏联找了一对夫妻非常好,他认为这对夫妻值得信任,他们是计算机专家博士,40多岁,不辜负朋友。他们可能是第一家美资合资企业,过了三个月这对夫妻找到苏方的股东,卡玛兹、第二家是著名大学、第三家是著名研究所、第四家类似中科院计算所、第五家是外贸协会、第六家是一个展览馆。苏方出东西,美方出钱,然后权利苏联人掌控。这么一个意向书里奇干不干?这是1987年的事儿,当时是巴乔副搞开放的时代,里奇要不要答应对方的要求呢?这个框架要写进公司章程,是典型的公司治理问题。大家知道,中国奥运会金牌第一枚获得者是?第一个跟第二个差别就在这里。这个跟治理没关系,这个案例中跟治理有关系的是股东好。通过合作可以创造出效益,效益从哪儿来的?如果你没考虑清楚我再问一下。
里奇很有钱,意味着他投资500万不算什么,亏了也没关系。他碰上了一对夫妻,这对夫妻不错。除了美方股东之外,其他都是前苏联著名单位,只有一家企业其他都是事业单位。苏方出人出地美方出钱,说明这个企业亏了亏的是美方,也就是说风险是美国承担的,而收益苏联人占75%,美方占25%,当然苏联的股东一分配的话美方还是相对大的股东。用卢布做计价单位,意味着金融风险。下面是全国分配,管理委员会属于权利机构,就是美国办公会。经营活动由董事会监控这也是当然的,只有苏联公民才能担任管理委员会主席和董事会成员。这是苏联人起草的。
公司治理是对管理者的管理,对伙伴的管理,管着卓越洛夫进董事会,卓越洛夫不是股东是里奇的代言人。董事会里面他代表美方出任董事,他代表最大的股东,就让他当董事长可以吗?当然,要给他激励的,激励是什么?除了公司,里奇个人还要分给把一些股份,这就是激励。里奇不能控制,因为他在美国,不远万里他控制不了,他不能在那儿呆着,所以找一个代言人,要找美国人还是俄罗斯人?他觉得卓越洛夫不错,就让他代理吧。如果不懂得公司治理的话,很少人发现这一点。生活中就是这样,你有一笔钱交给另外一个人管,你放心吗?你们炒股票吗?炒股票是委托给人炒吗?放心吗?我告诉你我放心,他们总是骗人。但是把一笔钱交给别人炒股票放心的人有的是,把一笔钱交给别人去管理办公司的,我不管了你当总经理有的是,一般大老板碰到情投意合的人,这个人正想干这个事儿,比较相信他,给你一笔钱让你玩儿吧,有这样的,这就叫公司治理。
现在我要问的是,效益从哪儿来?钱从哪儿挣?合作得有效率,客户是谁?第一个客户是苏联股东,他们要计算机。卡车制造商需要计算机多吗?大学要不要?展览馆也得要吧。他们卖给股东的钱是贵点儿还是便宜一点儿?贵点儿。对苏联人是左口袋掏到右口袋里,而且合作企业大部分是他们的,75%是他们的,借用美国人的技术搞及计算机。也就是说,看起来苏联人占了大便宜,除了这些客户还有什么客户?卡玛兹有供应商,一般汽车厂供应商达到上万家,他的供应商都要听他的话。现在我要问一句治理的问题,这个销售是谁去做?股东去销售。具体落实到某个人就是合资企业的董事去销售,比如说卡玛兹的董事销售给卡玛兹内部需求以及卡玛兹的供应商,卡玛兹的渠道。莫斯科国立大学除了卖给内部学下还卖给其他大学;展览馆的董事卖给参展单位的人;贸易联合会董事销售给会员单位。你们听说过董事的职责是什么吗?肯定没有销售这一条,我这里董事要去销售。因为别人销售不了,这是利用内部渠道,销售人员是做不到的,销售人员只是办个手续而已。所以你们记住,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呢?除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之外,你不要违法,就是能力的互补。否则让你当董事干吗呀?当然我们是靠关系,谁有关系,谁有后台,那你就把中国关系后台看得太简单了。中国的官场的潜规则是亲人里面选能人,他派的董事还是能人,只不过是在亲人里面挑的能人,官员的后代也上大学也读研究生,也考高分,人家机会更多呢。所以说,进入董事里面的是亲人但绝不是一个废物,那样的话就太小看了,是亲人里面选能人。还有一句就是能人里面选亲人,如果找不出来了,给自己女儿找个对象,就把这个人拉进来,这个是能人,能人里面选亲人。能人里面选了亲人,就进了小圈子了,进入潜规则的小圈子里面了,这就鲤鱼跳龙门了,所以说你们是能人光有能力不够,还要加入这个圈儿才行,一个捷径就是知道潜规则。
董事的真正职责一个是法律赋予的,投票监督公司董事,为战略负责。还有更重要的是能力的互补,我既然跟把合作,必然我要找一个补充我能力的人,我做不到的他要做到,如果能力跟我一样的那是重复,实现不了1+1>2,找了能力互补的那就是1+1>2,就是刚开始我给大家算的帐。所以,你要动用苏联人的渠道,这个公司销售渠道太好了,里奇不用搞渠道,渠道是天然的,而里奇的优势是有计算机技术,从美国进口,而苏联人没有,这就是能力的互补,效益就从这儿来了。当然,如果渠道挖完了,找一批销售人员市场销售,这样就打开了。这里顺便把董事的职责也说一下。
第一,董事会职责是法律赋予的,就是代表本股东进行投票争取权益,主要体现在投票上,重大决策上,这是有冲突的。
第二,能力的互补,所以说董事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人,这个能力是高端能力。
第三,对管理层的监督。
第四,其他董事的协调。
董事有没有工资?没有工资,但是有车马费,挺贵的,一年十几万、二十几万,当了独立董事以后就白拿钱,什么都不管,中国的独立董事都是形象的,基本上能力不够,就是当花瓶,比如说吴敬琏什么的,西方的独立董事是要有能力的。他们会不会联合起来对付里奇呢?我现在问一下,第一批计算机什么时候卖出去?是一年以后还是半年以后,还是一个月以后?到货就卖,也就是公司一成立就卖了,因此这个公司没亏损期。第一批计算机300台卖了,第二批得国产化,先国产化鼠标,第二批国产化键盘,第三批外壳,第四批显示器,不管怎么国产化总得进口,进口是由里奇采购,里奇采购卖给合资企业有差价,差价可以赚钱,这个差价没有风险,这个差价是里奇个人赚的。表面上里奇一点儿权利都没有,但是他能赚钱,只要治理结构好了就行了。
现在公司在探讨的时候,就知道怎么赚钱了。因此注意,合资企业是里奇的出口市场,而且这个出口市场没风险,而且里奇搞出口用不着找渠道,用不着办事处也用不着开拓市场,也不用雇人,没有任何风险就卖出去了。我告诉你,连合资企业都是出口的工具,公司治理也一定是工具,是为人服务的。当然,不仅仅是出口,合资企业还要挣钱呢。
所以,里奇的合资企业挣的少不怕,因为他有进出口呢,25%也就够了,他投资花钱是小股东表面上是亏了,实际上是赚了,500万买了一个稳定的市场,治理结构让苏联人占大便宜,苏联人没出钱,出的都是东西,不承担风险,而且占了大股份,人也全是苏联人,用美国人的技术赚大钱,挣了还自己掌控,他们也一定乐意干。所以,就激发他们开拓渠道、利用渠道,少部分钱是美国人的,我们是控股的大股东,2/3以上是苏联人的,用了美国人的技术还赚了钱,这是苏联人愿意干的,里奇的方式就让你赚钱,你赚钱了我也赚钱。里奇也不亏,因为这个渠道太值钱了,苏联人是贡献出来的渠道,这个渠道是500万买不下来的,里奇实际上赚了,哪怕他是小股东。
我要问的是,过了若干年以后,苏联人会不会自己去采购?里奇怎么办?会不会把里奇骗了?我告诉你不会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找的卓越洛夫很有本领,他三个月就找到这么多股东,这些股东都是赫赫有名的单位,他能找到这些单位说明他在苏联是有背景的,他代表里奇,至少前两年要好好合作,要背叛也是过几年以后。我现在讲的是通过公司治理挣钱,而不参与经营活动,下面的活动里奇就不管了,不管就挣钱分红,刚开始不会背叛他,以后怎么办?接着治理,怎么治理呢?这是干计算机的,干别人的行吗?这个模式再复制一遍行不行?比如说手机行不行?然后就跟卓越洛夫说,我们接着干一个手机,卓越洛夫一定乐意干,事业扩大了又赚大钱了,原来留给卓越洛夫股份,事业发展了卓越洛夫会背叛吗?里奇还是把框架结构搭好就不管了,而且公司不背叛他,因为事业发展了。再做一个卡车行不行?想一想大众在中国汽车挣多少钱?再做一个小汽车也可以,再来一份,又是一套框架一套模式,又是一个公司治理。国几年找卓越洛夫,在合作过程中里奇有可能会发现其他的有背景的合作伙伴,再跟那个伙伴来这么一套治理模式也可以。公司治理的威力就这么大,什么也不干,就投资,找到合作模式,悄悄地不用签合同,好象全是他们说了算,但是他可以占大便宜。
我再归纳一下,大股东主要股份是苏联人的,控制人也是苏联人,苏联人不出现金,光出东西,亏了自己不承担。美国人占小股份,技术还是没有人的,资本运作还得靠美国人的钱,苏联人什么也不出,就出渠道。表面上是苏联人赚了,而且在这里里奇没调查法律,没调查市场,也不去了解苏联人的做事儿方式,其实不用调查,股东就是市场,所以说我告诉你有人可以不调查市场挣钱,有人可以不了解法律挣钱,为什么?就因为有好的治理结构。你说治理结构是法律规定的,那完了这个事儿不能干了。所以我们讲的公司治理都是法律,或者《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那就完了,里奇不了解法律也没管,就靠那些后台,他们都是治理法律的,他们懂得潜规则,他们会处理法律漏洞,所以里奇有好的治理就行了,不需要了解那些。法律漏洞对企业好还是坏呢?好,所以不用去了解。
表面上苏联人赚了,实际上里奇很简单找了一个人,这个人品格比较好,我至少能合作两年,苏联人还是比较纯朴的,后来学坏那是几年以后才学坏,合作两年还没离开呢,还没烦呢我再来一个项目,反正他们有的是渠道,让这些董事去搞销售。是不是在中国有一批人,手里项目很多,所以你要跟这样的人合作,采取公司治理的方法表面上让他赚了,实际上你赚了。如果这个人挖掘差不多了,自然而然会碰到别的人。刚开始你去找不一定碰说,时间长了两年以后肯定碰上新的,再跟另外人搞这一套,这是不得了的。
里奇就在决策面、治理面做的。你们想知道这个结果吗?首先,里奇不在乎这一合资企业是生产计算还是生产卡车?做什么都行,这跟很多人的理念不一样,公司治理就是委托别人去做。他说真正的机会是找到这样的人,找到代理人就行了。经过多长时间你开始信任卓瑞罗夫?他说,尽管信任一个人经常需要一个小时,但有时可以在5分钟内信任某些人。这是人是特例:我几乎立刻就判断出,他们是值得高度信赖的那类人。这就是伯乐识马,判断人很重要,如果这个搞不了,治理就不行了。
你是否了解俄罗斯法律?不,我并不关心法律是怎样的,我依靠卓瑞罗夫夫妇。他们是一百万里挑一的人,如果他们是百里挑一的人,我不会这样同他们合作。你能确认在苏联有计算机和软件的市场吗?在那时的苏联,办公人员仍然在使用算盘。你是否认为你应该更仔细谨慎一些?
现在我们中国的治理有个弊端,认为是靠机制、靠条文、靠纪律堵塞漏洞,这个走的过头了。而里奇的看法是,建立合资企业之前可以通过仔细的检查和计划,消除一些潜在漏洞,但是如果合资企业不能很好运转,可能是因为那些我们事先怎么也查不出的原因。事无巨细地检查会产生差的风险/回报比例。如果员工想舞弊,不管你机制怎么好,他一定会找出办法来。同时,我们等待一分钟,我们投资的回报就会少一分。所以我是靠信任,有了信任漏洞不可怕。
你的合资企业中你起了什么样的管理作用呢?没有作用。在这里我没有把自己放再一个管理者的位置,这很有趣。合同签了五年以后利润增长了1.5亿,他把利润全部再投资,做了很多项目,120个分部,就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机会,非常多,银行、宾馆、运输公司、广告代理等等,后来就集中了,后来机会没那么多了。
下面还有一点儿时间归纳一些细节规则:
这是讲机制机理动态的效率,从这个案例里面能看出有模式、效率、博弈(这个博弈是不对等的博弈),里奇建立了一套潜规则,牵着对方鼻子走。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治理,下面讲的是偏法律、偏细节的治理。大多数人讲公司治理的时候,操作性不强,我这里讲的是操作性很强的东西。公司的种类中值得一提的是合伙制公司,比如说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建筑设计事务所、咨询公司、投资公司都是合伙的,投资公司是公司制跟合伙制的一种组合。
下面讲一下商务目标:一般企业是有目标的,财务目标和其他目标就反映了投资者的利益。
业务范围:
确定业务范围,对业务范围是有限制的,找到合适的人,这个子公司做什么是限制的,比如说这个公司做计算就做计算机,做了计算机不能搞房地产,做了房地产不能搞别的,如果搞别的那怎么办?必须取得董事会的认可,这就是说业务要集中。现在中国的很多企业开始搞房地产,他不知道这个危害,像在一九九几年很多中国公司去香港,到那里干吗?结果业务范围不限制,那些老板说干什么都行我们搞房地产,结果一大批公司亏在那儿了,当时在香港沉淀的资金,因为拿不出来了,死在那儿的钱是一千个亿,中国的房地产目前也处在危险期,我不知道谁炒房地产呢,现在已经是危险期了。北京、上海还没经历过这种危机呢,深圳经历过两次了,北海经历过一次,房地产大幅降价,香港经历了多次,必然是要经历了,已经到了危险期了。一个房地产垮了,可以把公司拖垮,所以确定业务不能随便干。
董事会的职责也是要限制的,有些事情你能做,有些事情不能做。限制风险主要是刚才讲的我是站在一个人角度,站在多人角度,你搞什么我就得限制你,最主要的限制在于重大决策必须一致同意,一票否决。我们做股东大会,它是最高权利机构,最主要的股东大会的权利要体现在公司章程里面,要通过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把公司未来的活动模式规定了,但在中国有个大毛病,公司章程是工商局提供的,回来以后稍微填一下股东名字,入股资金就完了,这是一个大问题,统一格式是大问题,你应该有一个自己的内部章程,还有一个细则,公司章程是法律的,是工商局认可的,这个不能随便改,但是细节是可变的,他俩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中国很少有细则的,细则是相同法律地位的。如果公司章程跟细节矛盾,要以细则为准,以补充说明为准,很多合同也是这样的,细则就要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
公司章程是最重要的文件,需要细节补充。公司当成内容是公司名称、注册地点区域、期限、目标、业务范围等等,这些到处都有。公司细节就不是到处有了,如果你以后建立公司,要注意公司细节极其重要。比如说补充内容办公地点、股东大会、董事、公司官员、股票签发、股息等等,这些问题都可能造成公司漏洞,造成对股东的损害。股东大会定期召开,通知所有股东,还有投票权,注意有的时候不同股东投票权是不一样的,你有一股你是一票,那个人是一股他有两票的投票权。
董事会也是由细节规定,多数董事、董事的任期、董事缺人怎么办,还有董事会主席。董事的投票权也可能不一样,就是说有的董事投票权高,一个人有50%股份,他投票权可以是70%,有的人股份是50%,但是他投票权只有25%,你可以这样规定,只要双方认可。还有都是会主席的权利,可以同时为首席执行官,召集和管理董事会会议等等。还有董事会职责,这个就不多讲了,这些细节就不详细讲了,这都是法律的。
这是西方法律惯例,中国的法律惯例没有。需要董事会批准或需向董事会通报的重要决策,这些是有漏洞的。比如说业务范围的调整或变化,同其它公司的合并或收购其它公司、获取房地产、任何对环境、劳工和工会有影响的业务、改变负债比率或增加债务、对外担保或许可、对已批准的商务计划或预算有较大偏差、出现的法律事务或潜在的法律事务、商业道德标准、利益冲突、雇用或解雇高级和核心管理者、未予计划的组织结构的较大变化。这些条款是我们国家很多不懂的惯例,也是大股东剥削小股东的问题。
下面部分在国内几乎见不到了,就是利用体系管理。什么叫利用体系管理呢?通用电器管理人员说,我们的老总离开了,出事儿了,我们公司照常运转,不依赖个人,这叫做利用体系管理。这里列出来一部分,比如说职责说明书、职权和批准系统等等。这是一部分,我了解了很多利用体系管理,体系管理的涵义就是一个老总突然出事儿了,对业务没有任何影响。一个老总跳槽了,或者说大客户经理跳槽了不影响客户,这叫体系管理。现在的老板最怕业务员跳槽,或者技术人员跳槽,体系管理消除了这些问题。
比如说组织图,组织结构图大家觉得很简单,但是正式的组织结构图是什么样子的吗?你可以说总经理、副总,组织结构图在哪儿可以看到?进公司首先就要看到组织结构图,你看就知道谁负责什么,谁管什么,这样容易被监督。到了部门第一面见的是这个部门的组织结构图,再到下属部门下面就是到了具体岗位是谁,有多少岗位,多少人。班长是谁,谁犯错也逃不走,有记录,然后你就可以查这个人效益怎么样,那个人效益怎么样,这是无形的监督。这是细节里面的体系管理,公司章程里面没有这些。你知道这个还要会用,还要跟别人的配合起来。
汇报体系一般没有,我们的汇报体系有问题,应该有三个体系。第一,命令体系;这个我们都有。但是汇报体系没有,就是你的汇报经常是你亲近的人,有的人不愿意给领导汇报,这叫汇报体系没有,你有会把的东西,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自动管理,那就是任人唯亲。第二,越级汇报,所以汇报体系就出问题了。第三,监督体系,下级干了什么你要知道。还有什么时候分权,什么时候集权。在一个公司可以非常集权,也可以非常分权,这是现代企业的趋势。就像一个老师管幼儿园的小朋友,老师只站你们只能在这个圈儿里玩儿,不能出这儿,你们随便玩儿。这就是彻底的集权和彻底的分权集合在一起的。
最后讲一个故事结束我们的讲课。西方开始对分权和集权也是不清楚,慢慢才清楚了。结果导致对子公司的效益不清楚,不知道亏钱还是挣钱,为什么呢?你想想有些是共用的,比如说老总在这个子公司呆了一个月,在那个公司呆了半个月,这个成本怎么算?总裁的成本怎么平摊搞不清楚了。所以X公司就想解决这个问题,就请了哈佛的老师带一批学生,研究了一个月。研究的结果就是,他们的肥料公司是亏损的,以前一直以为他挣钱,最后发觉无形的成本太高了,当月董事会就做了决定,化肥公司统统送出去,白送给当地政府,是亏损的。由此找到了一个方法,就是集权与分权的方法,彻底搞清楚这家公司哪一个是集权的,清楚以后彻底散下去,就把化肥公司不要了,原来是散的搞不清楚,什么叫授权搞不清楚,组织机构就是授权。所以说,组织结构的本质不是位置,是授权。最后,告诉大家授权三要素。什么事儿授权?
第一,理念思想观念一致,这样包括价值观也包括管理思想,否则的话沟通就出问题了。
第二,要有监督体系。
第三,汇报畅通。
就这三要素掌握好了就可以授权,掌握不好你别授权,授权当然是有大有的,缺不了这三点,汇报不好搞不清情况,监督不好控制不了,理念不一致最终沟通不行。
我们就讲这些,因为半天时间太短了,可以看出来是蜻蜓点水,我们讲的最主要的是试图改变大家一些观念。你理解的公司治理可能跟真实的有距离的,公司治理是活泼的,我们讲的公司治理涉及的内容大家要记住,讲了三个案例,最后讲了通用的法律条款,最后我们讲了一些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