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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2006经济体制改革进展之十四:努力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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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01-14 来源:发改委

标签:中小企业

截止2005年底,我区工业法人单位,中小企业户数占99.6%以上;完成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680.8亿元,占总数的41.1%,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5.31%;截至2006年4月,我区中小型工业企业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22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03%;实现税金23.3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91%,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2.81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46%。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国民经济实力、优化经济结构、吸纳社会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治区经贸委

努力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

 

    近年来,自治区经贸委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契机,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手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新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发[2005]3号文件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尽快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2005)3号文件和自治区贯彻国发(2005)3号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自治区经贸委于2005年12月出台了《自治区鼓励中小企业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已经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近期上人大会讨论通过,争取今年年底颁布实施。这些政策性文件对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技术创新、加快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极大地促进了我区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号召,积极组织实施自治区“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我们以自治区现有“三个30户”企业为基础,将企业范围由工业扩大到商贸流通,以2004年末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收入、利税总额等数据为依据,经各行办,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推选,初步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重点扶持的100户优势及100户成长型工贸企业。

    三、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明确提出把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定了从加快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入手,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路,大力发展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信息服务、信用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八大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十五个地州市已有1/3的地州市建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有企业技术中心65家。这些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行与健康发展,对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的凝聚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号召,积极组织实施 “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已免费为3138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及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了工商管理、项目投资、上市融资及创业辅导等培训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11月25日正式开通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新疆网,建立了中小企业信息化联盟,启动了“万户中小企业上网”工程,为我区中小企业搭建了信息化服务平台。

    四、加强银企协作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搞好服务

    融资难、贷款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2005年为中小企业解决政策性贷款1.8亿元, 2006年上半年为中小企业解决政策性贷款2.13亿元。

    为切实推进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自治区对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截止目前,全区15个地州市已有12个地州市成立了担保机构共41个,注册资本金9.8亿元,其中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21户,占总数的50%;已有16户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享受国家免征营业税政策;2005年累计为3000多户企业提供担保10.3亿元,“十五”期间累计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额近50亿元。

    五、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建立和健全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以产学研为纽带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组织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国家每年开展的技术中心评价工作;会同财政、国税、海关等部门在原有65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新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一大批产学研项目顺利落地,对企业的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自2005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培育和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各地、州、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也逐年加大,如乌鲁木齐市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近两年,共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3900万元支持了中小企业技术进步项目84户,引导和带动约  亿元的社会投资。

    为加快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围绕自治区优势资源转化和产业升级,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80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发展壮大石化、煤化工、有色冶金等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其中有70%的资金支持了以国际实业煤焦化、巴州益隆红柱石等中小企业为代表的重点项目建设。

    七、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

    加强产学研联合,是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推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技术创新资金,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自主创新;今年8月拟组织由疆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中小企业参加的2006中小企业-大专院校产学研合作洽谈会,为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八、加强中小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以“中博会”为契机,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近两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了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产品展示会,自治区财政拨付专款予以支持。展会期间,签订合同金额4亿元,意向性协议5亿元,取得良好效果,组织工作同时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表彰。

    九、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围绕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探索优势控股、有效控股的新方式和新途径。鼓励国有企业向境内外投资者,包括民营企业出售股权、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形成产权投资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有实力的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形成产权投资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广汇集团、华凌集团、百商集团等一批有实力的民营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自身规模得到扩大,实力不断增强。

    截止2005年底,我区工业法人单位,中小企业户数占99.6%以上;完成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680.8亿元,占总数的41.1%,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5.31%;截至2006年4月,我区中小型工业企业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22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03%;实现税金23.3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91%,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2.81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46%。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国民经济实力、优化经济结构、吸纳社会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供稿,我司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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