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发展的新问题,也是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为推动辽源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注民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市财政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政策。一是在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上,增加了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比照灵活再就业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三是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四是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由见习单位支付生活费补助,财政给予定额补贴;五是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给予职业鉴定补贴;六是对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参加各类职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七是对到期和退休倒出来的公益岗位,优先安置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八是对当年聘用高校毕业生3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财政倾斜安排扶持发展基金,对超过8人以上的,适当提高扶持资金额度;九是启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十是启动实施“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