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克服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清城区财政部门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做好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清城区财政和经贸部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贷款贴息申报工作。至6月止,清城区已帮助6家中小企业开展贷款贴息申报,企业贷款金额达到10700万元。
据了解,根据有关政策精神,清城区境内的中小企业只要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要求就可以申报贷款贴息,贷款贴息率最高可达50%。一是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二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成长型工业企业;三是有良好社会信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较好,纳税多、信用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四是2008年10月1日-2009年4月20日在清远市金融部门贷款的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