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继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后,又相继出台了《牡丹江市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牡丹江市引进金融机构奖励扶持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域内金融机构重奖方案和新引进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奖励资金和扶持办法等。
此外,该市还筹资3亿多元充实、壮大了专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公司,并创新担保方式,开展流动资产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等业务;建立全市企业信息库和信用评级体系,增加了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市公安局成立金融工作大队,对风险等级高的贷款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控,防止挪用、骗贷,全方位、多层次保证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金融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以及配套政策的趋于完善,极大地调动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积极性,省中行、省建行与该市签订了总额为350亿元的融资协议。同时,一些在该市暂没有设立分支的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也纷纷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