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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祖庸:强势营销——“格力”叫板政府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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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营销与市场管理 时间: 2010-02-03 来源:中国总裁培训网

关键字:市场营销管理

在营销人的眼里,格力状告广州财政局的“废标案”从营销的角度上属于典型的“事件营销”,但因为此事的“特殊性”,以及格力不断展现的鲜明风格来看,我们将其称之为“强势营销”应该更为合适。当然,这种“强势”的风格主要来源于一贯表现“强势”的企业掌门人——董明珠。

注:事件一:2008年9月,广州格力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竞标的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并在11月4日以1707万元的最低报价成为第一位预选中标供应商。一个月之后公布的中标结果显示,原先位列第一、投标报价最低的广州格力被排除在外,而中标的广东石化报价金额为2151.1887万元的,其中标金额比广州格力高出443.889万元。广州格力不服,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要求恢复己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广东石化中标资格。

 

事件二:格力将广州财政局告上法庭,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事件三:,广州格力空调再度就“废标门”一事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去年12月31日驳回起诉的裁定,并责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继续审理原诉讼请求。

 

事件四:2月1日,列席省人大珠海代表团分组讨论的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再提“格力政府采购案”,质疑政府采购部门浪费纳税人钱。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直言: 我要给政府讨回400万元的差价损失!

 

在营销人的眼里,格力状告广州财政局的“废标案”从营销的角度上属于典型的“事件营销”,但因为此事的“特殊性”,以及格力不断展现的鲜明风格来看,我们将其称之为“强势营销”应该更为合适。当然,这种“强势”的风格主要来源于一贯表现“强势”的企业掌门人——董明珠。

很多人都说,如果董明珠出生在“战争年代”,她一定是一位“叱咤风云”的女将,绝不逊色于任何一位中国古代的“巾帼英雄”。她的“强势”“斗争”风格也将“格力”一路带到行业老大的“霸主”地位,所以客观的说,这种所谓的“强势营销”一般企业很难效仿。但对于此次格力强势营销后的收益,我们却能清晰的计算一番:

区区1700多万的销售在“格力”高达几百个亿的销售份额当中实在显的“微不足道”,即使把它全部投入到电视广告当中所能起到的效果也十分有限,但就是这不到2000万的“废标案”而引发的一连串的“传播效应”恐怕是你有多少钱也很难达到如此的效果。而且,一项就带有“强势”个性的董明珠,却又一次利用“代表”的身份,将整个“事件”打出一个漂亮的“高潮”。即使到此为止,事件本身的结果已经变的无足轻重,格力不但会因此直接“获得”销售收入的增长,而且还会因为与这个“特殊”消费者的博弈提升公司整体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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