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协调市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2008年对成长性中小企业资金扶持计划,落实贷款规模9亿元,三年累计达到30亿元。市局和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联合组织实施“金种子计划”,遴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作为“金种子”,通过发挥金融部门职能作用,对列入“金种子计划”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在信贷、资金结算、结售汇、代理、信息咨询等方面开展金融服务,进一步构建新型银企合作关系。
2、加强“三强”建设。一是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经济强乡镇工作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26号)。二是组织部分市直部门、区县局和部分强乡镇负责人赴江浙考察学习。
3、抓好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一是对全市创业基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初步确定了创业基地名单。二是参加了在泰安举办的全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现场会,学习交流了小企业培育和创业基地建设经验。三是制定了全市小企业培育意见,对全年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四是转发了省办《关于做好2008年度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建立了200余家全市小企业信息库。
4、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一是代拟并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08〕18号)。二是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淄博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和《淄博市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三是筹备召开了全市担保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四是与市法制办、司法局、仲裁办就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进行对接,完善服务热线法律服务职能,联合仲裁委在担保机构中推行法律仲裁服务。
5、搞好培训工作,加快人才培育。在山东理工大学组织成长型中小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培训,同时进行宏观经济形势讲座和创新营销知识培训,组织了两期担保业务培训班。组织企业家参加《企业战略管理与商业模式创新》培训。组织企业家参加“管理创新大讲堂”和 “赢利之道《企业战略管理与商业模式创新》”讲座。上半年共培训人员达到2000余人。
6、搞好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一是按照“三专”(专人、专业化机构、专业网面)的要求,制定出初步框架,我局网站已经过多次改进,淄川区已经改版,临淄区近期改版。二是转发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山东省中小企业优秀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我市共申报了11家中小企业网站。在二季度优秀网站评选中,我市有5家企业网站(博纳、东岳、鲁阳、恒利、科汇)进入全省20家优胜网站行列。
7、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与市委组织部对民营企业家及后备人才培训需求进行调研并协商制定后备人才培训方案,开展后备人才培训需求调查,编写了人才工作创新项目。
8、加强服务。下发了《利用铁路传媒宣传淄博名优企业(品牌)通知》,组织60余家我市名优企业(品牌)利用铁路传媒进行宣传活动。与山东理工大学联合开展《融入淄博 服务民企——走进区县十大系列活动方案》,在博山举行了启动仪式;在临淄举办了山东理工大学“走进临淄 服务民企”活动。目前临淄区南王镇、金岭镇已经与山东理工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联合鲁信、邮政和佰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编印了《民营企业》杂志,每期5000册。对全市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初步确定了08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名单。进一步加强对山东凯盛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与山东理工大学协商,拟将其国家工业陶瓷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陶瓷基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等重点实验室作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全市民营企业开展服务。参加了省办组织的赴浙江考察学习活动。
9、落实各项法律政策。一是按照省办要求做好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接听活动。二是建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意见》,把任务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并且分区县开展了《条例》宣传一条街、服务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三是印发了“法律进企业”实施方案,重点对《促进法》《企业法》《条例》和国务院“36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定期调度各项政策、法规在企业的落实贯彻情况,并及时汇总情况,分解矛盾,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